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 路 工 程 术 语 标 准1 9 8 8一0 3一3 1 发布1 9 8 8一1 2一 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 路 工 程 术 语 标 准GBJ 1 2 4一 8 8主编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部批准部门: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 日 期:1 9 8 8 年1 2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1 9 8 9 北京关于发布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的通知计标 1 9 8 8 4 9 3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 9 8 5 1 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 门共 同编制的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已经有关
2、部门会审。现批准 道路工程术语标准 G BJ 1 24一88 为国家标准,自1 9 8 8 年 12月 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交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 院负责。出版发行 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国家计划委员会1 9 8 8 年 3 月 3 1日编 制 说 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 9 8 5 1 号文 的要求,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主编,会同北京市市政设计院、上海市市政工程研究所、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 同编制的。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查阅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词典以及教科书等,从选定词 目、编写定义到编出送审稿先后召开过多次会议,广
3、泛征求了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标准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等四个方面的术语,共收人词 目8 37 条,按章节编排分为 13 章。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 中,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 寄送交通部公路规 划设计 院(北京 市东 四前 炒面胡同),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交通部1 9 8 8 年 3 月目录则路总道第一章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 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第 四章 第 一节 第 二节 第 三节 第 四节第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第六章 第一节 第二
4、节 第三节 第 四节 一般规定公 路 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 区道路其他道路道路交通道路交通结构道路交通规划道路组成与附属设施横断面组成线形与视距道路交叉附属设施 道路勘测与设计 .勘测选线与设计 测 量 路基工程 .路基 路基土 道路排水 路基施工 (1)(2)(2)(3)(4)(5)(6)(7)(8)(8)(11)(14)(14)(17)(21)(25)(29)(29)(32)(38)(38)(40)(42)(44)1第七章 路面工程 ,”.”(4 7)第一节 路面种类 ”(4 7)第二节 路面设计 ”“”(4 9)第三节 路面施工 ,(5 1)第八章 桥涵工程 ,(5 4)第一节 桥涵类型
5、”.“(5 4)第二节 桥涵构造 (5 7)第三节 桥涵设计 (6 1)第四节 桥涵施工 ,(6 3)第九章 隧道工程 ,”“(6 5)第十章 道路养护 ”“”(6 7)第十一章 工程材料 (7 1)第一节 材料 (7 1)第二节 材料性质 (7 5)第十二章 试验及仪具 (8 0)第一节 试验 ”(8 0)第二节 检测仪具 (8 1)第三节 材料试验仪具 (8 2)第十三章 施工机具 (8 4)第一节 土石方施工机具 (8 4)第二节 压实用施工机具 ,(8 5)第三节 路面施工机具 (8 5)第四节 桥梁施工机具 -(8 6)第五节 隧道施工机具 (8 8)第六节 道路养护机具 (8 8)
6、附录 英汉术语对照索弓 卜 (8 9)附加说明 (1 2 1)附:条文说明 ,(1 2 3)铂 一 一 崔 参 凸而1奋 月 切=F.J L 匕、夕呀 幼 第 1.0.1 条 为统一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 区道路工程的术语及其释义,实现专业术语的标准化,以利于国内外技术交流,促进我国道路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的设计、施工、科研、养护等方面。第1.0.3 条 本标准主要选取道路工程中的常用术语,其他有关专业 的术语,应遵守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道路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 2.1.1 条 道路r o a d 供各种车辆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按其使用特点分为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第 2.1.2 条 公路h i g h w a y 联结城市、乡村,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第2.1.3条 城市道路。i t y r o a d;u r b a n r o a d 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及行人通行 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第2.1.4条 厂矿道路f a c t o r ie s a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