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崂山区青岛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23”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2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 14 分许,位于崂山区玉龙路与同安路交叉口,发生一起货车违反交通信号与二轮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两车损坏,直接经济损失约 130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4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崂山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崂山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交通运输局、区
2、城市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民检察院介入事故调查,邀请市交通运输局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下设管理组、技术组、综合组,并聘请专家参加了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和“四不放过”要求,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检测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并针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一)事故车辆和驾驶人情况1.1.事故车辆情况事故车辆情况鲁鲁 UW0619UW0619 号重型自卸货车,
3、已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重型自卸货车,已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鲁交运管青字证号:鲁交运管青字 370213997501370213997501 号,证件有效期至号,证件有效期至 20232023 年年6 6 月月 1717 日。日。该车未在崂山区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均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者责任险 100 万。事发时处于空载状态。二轮自行车,号牌类型:无;车辆所有人:许 X 银(证件号码:372929195703XXXXXX),车辆用途:自用;无投保。2.驾驶人情况邱 X 东,男,汉族,1982 年 X 月 XX
4、 日出生,户籍地: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百尺河镇 XXX 村 XXX 号,现住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 XX 号楼 X 单元 XXX 户,驾驶证号:370782198205XXXXXX,驾驶证档案编号:370260XXXXXX,准驾车型:A2,系鲁 UW0619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2000 年 8 月 4 日,有效期自 2022 年 8 月 4 日至 2032年 8 月 4 日,发证机关: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当前状态:违法未处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初始领证日期:2022 年 11 月 7 日;有效起始日期:2022 年 11 月 7 日至 2028年 11 月 6
5、 日。许 X 银,男,汉族,1957 年 X 月 XX 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山东省鄄城县什集镇 XXXX 村 XX 号,现住址:崂山区李家下庄XXXX,身份证号:372929195703XXXXXX,系二轮自行车驾驶人,已死亡。(二)事故车辆所属单位情况(二)事故车辆所属单位情况青岛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达建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68676686XW,法定代表人:张 X,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北崂路 1022 号中艺 1688 产业园 F1 楼 219 室,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
6、、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机械设备、货车及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租赁;建筑物管道安装(不含特种设备);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建筑劳务分包等。青岛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鲁交运管许可青字 370213990689 号,发证日期:2022 年 6 月 22 日,有效期至 2026 年 6 月 21 日;持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证号:青李审(建营运)2022006 号,发证日期:2022 年 1 月 30 日,有效期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三)管理情况(三)管理情况青岛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立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了新员工入职三级教育培训,驾驶员邱 X 东于 2022 年 12月 6 日-14 日参加了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建立了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并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辨识;定期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排查情况纳入考核,能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鲁 UW0619 号货车于 2022 年 10 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