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安市市政工程公司“725”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7 月 25 日 8 时 10 分许,吉安市市政工程公司承建的吉州区城南尚德桥工地,在用架桥机架设箱梁的过程中,架桥机减速机突然齿轮失效,引起壳体爆裂,导致架桥机吊具失控下坠,将站在吊具下的信号司索工李某忠当场砸死。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监察委、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古南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等部门组成的“725”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委托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事故技术原因调
2、查分析。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察、问询调查、查阅有关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強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1、建设单位:吉安市市政设施管护处为吉安市中心城区畅通“微循环”项目建设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胡某敏;单位地址:吉安南大道 6 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1000492440263j。20
3、18 年 10 月 25 日取得由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608012050202。2018 年 10 月 9 日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2、施工单位:吉安市市政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成立于 1980 年 2 月 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2492440343T;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 45 号;注册资金:贰仟万元整;时任法定代表人:熊某辉;经营范围:市政工程贰级、公路工程叁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凭资质证书经营)预制构件制造、机械涵管、挡土墙、场所出租,建筑机械设备租赁,道路清扫、保洁、养护与
4、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证书编号:D236056255,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20 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JZ 安许证字2005040085-1/4,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13 日。“吉安市中心城区畅通微循环项目一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载明龚某为项目经理,中标通知书“工程项目现场结构表”中载有项目经理龚某、施工员刘某喜、质量员毛某琦、安全员江某。根据公司工作分工,尚德大桥工程施工管理实际由时任公司副经理何某海和技术员陈某负责。3、架梁劳务作业承包单位:吉水县山河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以下
5、简称山河劳务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10 月 20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2MA35KXPB5A;注册资金:壹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曾某坤;经营范围:工程劳务分包;建筑工程、路桥工程、土石方工程、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建设施工劳务作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尚德桥实施架梁劳务作业人员为刘某成(劳务作业现场负责人)、杨其伟、李某忠等 5 人。4、工程监理单位:吉安市建设监理中心,全民所有制,法人代表:刘某菁;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及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监理资质证
6、书编号 B136000722,有效期至2023 年 8 月 3 日,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尚德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肖某华、监理工程师曾某、监理员为赵某群。(二)合同订立情况(二)合同订立情况1、施工合同。2018 年 6 月 29 日,吉安市市政设施管护处通过招投标将“吉安市中心城区畅通微循环项目一标段(国隆花园东路、国隆花园北路、真君山北路、尚德路大道及桥梁等 4 条道路)新建工程”发包给市政公司,并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国隆花园东路道路新建工程、国隆花园北路道路新建工程、真君山北路道路新建工程、尚德路大道道路新建工程、尚德桥新建工程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管线综合工程以及桥梁工程等。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工期总历天数 549 天,其中道路部分184 天,桥梁部分 549 天,签约合同价为 3208 余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箱梁架设劳务合同。2019 年 5 月 28 日,市政公司将吉州区城南尚德桥 27 片箱梁架设劳务作业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