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市芝罘区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1220”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2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位于烟台市芝罘区烟福路1 号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只楚药业)中试车间主体二层发生闪爆事故,造成只楚药业员工 4 人受伤,外来施工单位烟台北大安装有限公司施工人员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92.0612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36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批准成立了
2、由芝罘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总工会、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只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和人员组成的芝罘区人民政府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1220”一般其他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专家分析认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1.事故企业基
3、本情况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9 月17 日,由烟台第二制药厂演变而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烟福路 1 号,法定代表人为徐鹏,注册资本 2.4 亿元,总资产 7.08 亿元,占地面积 12 万平方米,现有员工 780 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 32%。烟台第二制药厂于 1988 年 5 月 31 日由烟台市芝罘区只楚镇人民政府文件关于兴建“烟台第二制药厂”的请示(烟芝只政发88第 27 号)批准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16 日关于改制组建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的请示(烟二药厂字99第 14 号)改制成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2017 年 1 月22
4、日经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变更为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安全部具体负责,配备 4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 名危险物品类(化工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未注册)。2.事故车间基本情况溶媒提取车间于 1992 年 3 月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设计。主要生产麦白霉素(提取阶段),由于市场原因导致本产品大约于 2002 年前后停产,该车间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20 年 10 月份改为中试车间,尝试生产 TA100(麦角甲酯),根据产成品合格率,进行工艺的实时调整,由于一直没有达到大规模生产所需的条件,所以目前仍在工艺探索中。车间主体为二层框架结构(
5、层高 6 米、楼梯局部 4 层),一层:酸化罐(2 台)、板框过滤(2 台)、离心机(3 台)、真空系统;二层:溶媒回收区(带冷凝浓缩釜 2 台)、其他区域(接收罐四台,南北一排布置,树脂罐 5 台),循环冷冻水系统一套,其他设备停用。3.相关重点人员情况(1)杨春敬,中共党员,男,汉族。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2)庄会合,中共党员,男,汉族。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 EHS 副总经理。(3)王永盛,中共党员,男,汉族。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安全部副经理。(4)杨俊法,群众,男,汉族。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中试车间车
6、间主任。(5)张宇,群众,男,汉族。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中试车间班长。(6)刘洪轮,群众,男,汉族。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中试车间安全员。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1.事故发生经过2020 年 12 月 20 日 11 时 30 分,中试车间班长张宇观察浓缩釜内母液约 2 吨左右,开启搅拌、通蒸汽、通冷凝循环水、开阀、开真空阀,记录母液温度 31,离开操作现场。根据要求每 1 小时巡检一次,于 12 时 30 分检查时母液温度 62并记录,观察视镜无液体流下,离开操作现场。13 时 28 分左右,操作工刘峪成从事故区域外经过时发现有乙醇蒸汽从门缝泄漏出来,立即去一楼找班长张宇。操作工李新国在二楼听到有气流声,在烘箱室附近检查管道。13 时 30 分左右,班长张宇和操作工张衍臣来到二楼。当他们走到溶媒回收区南门侧附近、刘峪成走到二楼南楼梯拐角处平台处时,发生闪爆。事故造成张宇、张衍臣、刘峪成、李新国和外来施工人员王传钊受伤。2.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只楚药业现场操作工人立即打“120”急救电话和“119”,同时电话通知只楚药业安全部副经理王永盛。“120”救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