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乐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30”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2023 年 3 月 30 日 10 时 45 分左右,北京乐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西山奥园 8 号院 D 区13 号楼 1 单元外墙修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 1 名维修人员死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区住建委、苹果园街道办事处组成事故调查组,同时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
2、取证,并委托了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对事故涉及的安全带和安全绳进行了静态负荷检测,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一)西山奥园项目情况(一)西山奥园项目情况事故地点位于石景山区苹果园街道西山奥园 8 号院 D 区 13号楼 1 单元 10 层,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为北京乐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康物业公司”)。2023 年 3 月 24 日上午,乐康物业公司西山奥园项目部接到西山奥园 8 号院 D 区 13 号楼 1 单元业主的
3、投诉件。投诉处理结束后,项目部在回访业主时,业主又提出卧室墙体渗水的问题。3 月 27 日上午,项目经理史*1 同工程部负责人史*2 到现场查看,确定了 10 层与 11 层之间的楼体外墙上存在渗水孔洞,两人商议在 10 层楼道内,使用长杆滚刷涂刷防水材料,但当天因为其他工作未进行处理,3 月 30 日也未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作业。(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二)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乐康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奇智,住所:北京市密云区西滨河路计委投资楼 319 室,公司类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7426041530,成立日期:2002 年 9月 28 日,注册资本:300
4、万元,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保洁服务,打字服务,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等。(三)现场勘查情况(三)现场勘查情况渗水孔洞位于西山奥园 8 号院 D 区 13 号楼 1 单元 10 层与11 层之间的楼体外墙上。从 10 层楼道北侧窗户看,窗户和东西墙体呈“凹”字形,凹口朝北,窗户外北侧水平距离约 3 米的斜上方,有一横梁连接东西两侧墙体,长约 1.5 米,宽约0.2 米,高约 0.4 米。东侧墙面与横梁上沿的连接处往南约 20厘米,存在一处圆形孔洞(渗水孔洞),直径约 6 厘米。经查,维修人员使用的铝合金人字梯折叠时高约 1.8 米,上宽约 0.4 米,下宽
5、约 0.5 米,180展开后总长约 3.9 米。梯子折叠时上端有一段约 0.3 米的黑色连接轴,一侧转轴与梯子连接处断裂,该侧梯子底部系有一截断掉的黄色细绳。维修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为白色单腰式安全带,安全带尾端挂钩处连接一段纤维绳式安全绳,安全带和安全绳均无铭牌标识。经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检测,出具了编号为 No.2023(带)-285-A、No.2023(带)-285-B 的检测报告,检测结论均为数据不符合标准要求。经查,施工时维修人员将人字梯 180展开,梯子一侧的底部抵在窗户外台上,用黄色细绳与窗户护栏固定,梯子另一侧的底部搭在横梁上,维修人员欲脚踩梯子行走至横梁
6、上维修孔洞。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2023 年 3 月 30 日上午 10 时许,乐康物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史*2 带领维修人员陈*,前往 13 号楼 1 单元 11 层查看渗水孔洞。10 时 30 分左右,两人回到值班室,与实习生郝*、高*一同到库房拿人字梯、安全带、安全绳和防水材料。工具拿好后,四人返回 1 单元 11 层,由于 11 层不方便维修操作,四人下至 10 层窗户处作业。陈*将人字梯 180展开变成直梯,在郝*和高*帮助下,将梯子递出北侧窗户。梯子一头搭在窗户外侧的窗台上,底部用梯子自带的连接绳固定在窗户外侧护栏上,另一头搭在斜上方的横梁上,郝*、高*两人在 10 层窗户处用手扶住梯子。陈*穿戴好安全带翻出 10 层窗户,等待史*2 上到 11 层将安全绳顺下。安全绳一端扣在陈*的安全带卡扣上,另一端缠绕在窗户护栏和史*2 的左胳膊上,由史*2 左手拽紧安全绳。安全带和安全绳固定好之后,陈*脚踩梯子向上走去,迈到第三步时,梯子突然从中间断裂。史*2 听到“咔啦”一声,紧接着左手绳子突然勒紧下坠,约 2 秒后,听到“噼啪”一声,安全绳断裂。史*2 立即往窗外看去,发现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