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安区望城街道苗圃基地“20201120”溺亡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 时许,金安区望城街道苗圃基地发生一起溺亡事故,死亡 1 人,直接经济损失约 100 万元。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493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 232 号令)规定,经区政府授权,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等有关人员,同时邀请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参与,联合成立金安区望城街道苗圃基地“20201120”溺亡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勘察事故现场,调取监控视频,查阅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等,查明了事
2、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一)项目概况2016 年市重点工程项目绿化防护工程,位于金安区望城街道三岔河村,该地块属市收储土地,2016 年 4 月开工建设,2018 年 11 月竣工,建设总面积 42.2 万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市城管执法局,目前养护管理单位为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园林处)。2020 年 7 月 1 日,市园林处与安徽山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湖公司)及皖西学院环境与旅游学院共同签订了科技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园林绿化科技研发,同时市园林处将绿化防护工程项目内的一处苗圃基地(面积约1
3、.9 万平方米)无偿提供给山湖公司使用,为此,山湖公司花费了几十万元进行投资建设,并利用基地的空闲场地喂养了鸡、鸭、鹅等家禽。(二)企业情况(二)企业情况安徽山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住所地为安徽省六安市佛子岭中路 197 号上城国际小区 G8 栋109 室,法定代表人李*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0924863694,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园林养护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34049010,有效期:2021 年 12 月 31 日。二、事故死亡人员基本情况徐*,男,27 岁,身份证号码:342601*5330,户籍地为安
4、徽省巢湖市庙岗乡童集行政村徐坎村。2019 年 9 月 11日,徐*与山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项目经理一职,主要负责园林绿化施工。三、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0 年 11 月 19 日晚,徐*接到李*宏(公司法人代表李*华的父亲)的电话,安排其第二天上午送 2 名工人到苗圃基地来帮忙杀鹅,11 月 20 日上午 8 点 30 分左右,徐*开车带着 2名工人来到苗圃基地,当时,李*宏划着农用铁皮船在鱼塘内撵鹅上岸,由于风太大,船划不动了,徐*见状主动要求帮忙划船撵鹅。9 点左右,徐*替换李*宏上船并将救生衣套在身上,但未将救生衣系上,然后就启动船上的
5、马达开始操作,船驶离岸边没多远,船头进水开始下沉,不一会船就沉下去了。由于救生衣没系好加上不会游泳,徐*落水后一直在水里挣扎,李*华和李*宏见状连忙下水用竹竿试着拉他,但竹竿一直没够上无法施救,9 时 13 分左右,徐*溺水。事故现场图片(二)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二)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现场人员立即拨打 110、120 和蓝天救援队电话,大约 10分钟后,110、120 先后赶到了事发现场。9 点 39 分左右,110和 120 急救人员一起将徐*从鱼塘里救上来,立即进行现场抢救,由于溺水时间较长,9 时 50 分左右,120 宣布临床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与山湖公司进行了多次谈判,
6、12 月8 日,双方就相关事宜签订了补偿协议,一次性补偿 100万元,死者已于 12 月 11 日火化安葬。四、事故上报情况事故发生当天上午 11 时左右,山湖公司董事长张*军打电话向市园林处上报事故情况,市园林处未回应。11 月 23 日,死者家属向望城街道报告了事故情况,由于望城街道与山湖公司一直未能取得联系,无法核实事故情况,直到 11 月 25 日,望城街道在了解相关事故情况后向金安区应急管理局上报了有人溺亡的信息,金安区应急管理局到事故现场进行初步核实后,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五、事故原因及性质(一)事故原因(一)事故原因1、家禽养殖不属于山湖公司的经营范围,徐*划船撵鹅也不属于工作行为,其属于帮忙的个人行为。2、徐*在驾船时操作不当导致船头进水,同时自己疏忽大意未将救生衣系牢导致溺亡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事故性质(二)事故性质经现场勘查及相关人员问询笔录,调查组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认定若干意见问题的函(政法函200739 号)相关规定,认定金安区望城街道苗圃基地“20201120”溺亡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意外事故。六、移送处理的情况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