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资产包括合营双方投入及自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即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担保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等。一、资产按经济用途结合使用情况分为七大类: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3.租出固定资产;4.未使用固定资产;5.不需用固定资产;6.土地;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二、固定资产的计价:1固定资产以实际成本为基本原则进行计价。2购置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实际成本。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按原有固定资产原值减去改造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改造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计价。4
2、 盘盈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三、固定资产的折旧:1固定资产的折旧,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及国家规定执行直线法,残值为 3%。(房屋折旧年限 30 年,设备折旧年限 10 年)2 公司财务部,每月按规定的固定资产提取比率核算折旧额,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四、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1固定资产按使用部门及资产类别分别设置固定资产帐簿及固定资产卡,逐级管理。帐簿及卡片登记的主要内容为:类别、编号、名称、新旧程度、财产来源、牌号、规格、财产原值、保管地点、数量特征、来源时间、已使年限、机械设备、折旧价格、折旧年限、年折旧额、月折旧额、清理残值。2固定资产设专门人员分别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
3、季度会同财务部的专职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季度清查及单季度清查均采用书面报告形式汇报并存档备案。3固定资产在清查过程中进行审批,待批复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4固定资产发生丢失、盘亏、毁损、报废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对责任人及单位酌情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进行行政处罚,情节恶劣追究法律责任。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一、本企业的车辆是公务专用的,私事非特别紧急未经行政领导批准,不得征用企业车辆,如私事用车要适当收费。二、原则上,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公务外出才予派车,其他人员外出,需有特殊情况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核准后才考虑派给。三、各部门业务用车,事先有计划的,应填写派车单,填明用车人、用车事因、
4、时间、地点等,交办公室统筹安排。凡事先未填写派车单,临时外出才要用车的,用车不予保障。四、业务用车一定要填写派车单,经厂办批准后才能派给。五、车辆设专人保管,汽车的保管由厂办制定司机负责,保管人或责任人应爱护车辆,注意车辆的保管、维修,防止盗窃或损坏。六、起初的保管人不得私自将车辆转结他人使用,更不得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七、车辆的维修,需由保管人书面请求,经厂办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需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能进行。路途故障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上述程序补办手续。八、节假日的用车,除高层领导已定的专用车外,需经主管副总批准,其他车辆要由厂办负责人在节假前登记好公里数后交保管人保管。节假日后上班,厂办负责人要及时核准公里数。公里数超过合理范围的,试情况给予 200 元以下罚款,屡教不改的,给予扣发工资直到辞退处理。九、企业的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却因工作关系需外借的,要经厂办主任同意副总批准,并要填写借车登记单并写明借车事由、借车人所在单位、借车期限等,所借车辆交回时,需马上进行检验。十、汽车要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包括:购买车辆的原始资料、行驶证、保险单、养路费、税单等行车必备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维修项目登记表,借车登记表以及司机资料等。十一、司机、厂办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违反上述规定的,除以批评或 50200 元的罚款,多次违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经济处罚直至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