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应罐维护检修规程1总则1.1本规程适用于工作压力为0.11.6MPa,工作温度在250以下的钢制、钢制衬里、不锈钢制及钛制反应罐的维护和检修。在执行本规程时,应同时遵照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1.2工作压力在0.1MPa以下的钢制衬里、不锈钢制及钛制反应罐的维护检修,其传动装置和密封装置按此规程执行,罐体、罐盖的维护检修按常压容器处理。1.3其附属装置电动机和减速机的维护检修按电动机维护检修规程和相应的减速器的维护检修规程进行。2检修间隔期2.1 检修类别检修类别分小修、中修、大修三类2.2 检修间隔期检修间隔期见表1表1h检修类别小修中修大修检修间隔期720-900
2、5000-600010000-120003 检修内容3.1 小修3.1.1 检查接管法兰、阀门,更换泄漏处的垫圈、阀门和紧固松动的螺栓。3.1.2 检查人孔、视镜,更换损坏的垫片、视镜、螺栓等部件。3.1.3 检查安全附件灵敏、可靠性。3.1.4 检查、调整或更换传动三角胶带。3.1.5 检查、调整或修理密封装置。3.2 中修3.2.1 包括小修内容。3.2.2 检查、修理罐体内部、外夹套,测量壁厚,并对局部缺陷进行修补。3.2.3 修补罐体、罐盖外部保温层、涂漆。3.2.4 检查、修理胶带轮、联轴器等附件。3.2.5 检查、修理搅拌器等件。3.2.6 检查、修理或更换轴承轴瓦、轴套等件。3.
3、3 大修3.3.1 包括中修内容。3.3.2 修理罐体、罐盖,或更换罐盖。3.3.3 修理或更换夹套、换热管。3.3.4 检查、修理设备基础。3.3.5 修理或更换胶带轮、联轴器等件。3.3.6 修理或更换搅拌轴、搅拌器。修理或更换密封装置。Q/LSAN J 08604-20044 检修前的准备4.1技术资料4.1.1出厂合格证书、质量证明书、主要受压元件设计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4.1.2竣工图、安装图、基础图、总装图、主要部件图、易损零件图等。4.1.3设备运行、检修、故障、事故记录等档案资料。4.1.4技术检测记录4.1.4.1罐体及主要零、部件主要几何尺寸及精度(如:圆度、垂直度、
4、锥度、直线度等)检测记录。4.1.4.2罐体及部件的缺陷记录(如:粗糙度、腐蚀、裂纹、剥落、刮痕、烧伤及表面材料与基体的结合强度等。4.1.4.3零、部件的配合情况记录(如:同轴度、平行度、跳动)4.1.5制定检修方案,必要时编制施工网络图。4.1.6在检修中如有设计变更,结构改变、材料改变,必须符合GB150钢制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并经审查批准。4.1 物资准备4.1.1 需要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和主要材料。4.1.2 起重器具、检测工具及修理工具。4.2 安全技术准备4.2.1 将设备、管路及阀门内的物料清除干净。4.2.2 切断电源,并悬挂禁止开启警示牌。4.2.3
5、 用盲板将设备与管网截断,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4.2.4 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4.2.5 检修使用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4.2.6 用有毒涂料进行防腐时,要采用防毒措施。4.2.7 进行现场射线探伤时,应设置防护隔离区,并设置安全标志。4.2.8 具有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规定。4.2.9 检修内部时,应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设专人监护。4.2.10 检修用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GB3805安全电压的规定。5 检修方法5.1 拆卸5.1.1 拆卸罐体法兰、管路法兰应保护好密封面,不得划痕、损伤、并作出标记。5.1.2 拆卸密封装置,传动装置应保护好动、静密封面和及搅拌轴的配合面。5.1.3 解体时,应测量拆卸件与有关零、部件相对位置和配合尺寸,并作出标记。5.1.4 拆卸滚动轴承必须用专门工具。5.2 罐体、罐盖5.2.1 罐体、罐盖及夹套缺陷的修补,在满足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挖补法或打磨后补焊的方法修补。但必须a. 执行符合有关规定的修理工艺(包括焊接工艺);b. 焊工必须持有相应类别的焊工合格证;c. 检验探伤人员必须持有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证书。5.2.2 罐体、罐盖法兰的各结合面的刻、碰、划伤允许用打磨、补焊方法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