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3.080.30CCSR 87DB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50/T 548.42024代替 DB50/T 548.42014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 4 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2024-03-14 发布2024-06-14 实施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50/T 548.42024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一般规定.15 道路隔离设施.26 防撞设施.57 警示灯.68 隔离栅.69 防眩设施.610 橡胶减速丘.611 凸面镜.712 彩色抗滑薄层DB50/T 548.42024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
2、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 DB50/T 548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的第 4 部分。DB50/T 548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第 3 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第 4 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本文件代替 DB50/T 548.42014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第 4 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与 DB50/T 548.4201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细化了不同等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反光标识的反光膜等级(见 4.2);b)细化了不同等级道路水马设置要求
3、(见 5.1.2);c)删除了隔离墩相关内容(见 2014 年版 5.2);d)增加了章节“5.2 机动车隔离栏”(见 5.2);e)增加了章节“8 隔离栅”(见第 8 章);f)细化了防眩设施设置情形(见第 9 章);g)更改“强制减速设施”为“橡胶减速丘”,细化了设置情形(见第 10 章);h)增加了凸面镜的尺寸要求(见 11.2);i)更改“彩色抗滑路面”为“彩色抗滑薄层”,细化了不同颜色彩色抗滑薄层的设置情形(见第12 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重庆市公安局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
4、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重庆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芃、封胜、徐佳、郭斌、汤展、杨益、万驰、戚静、夏韡、肖云鹏、马红江、赵平恒、查坤、冯明兵、王少飞、李游、甘永银、陈雪佳、王鹏、王智、宾科、朱湧、周广振。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4 年首次发布为 DB50/T 548.42014;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50/T 548.420241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第 4 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一般规定以及各类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2规范性
5、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3安全色GB/T 24718防眩板GB/T 24965.1交通警示灯 第1部分:通则GB 24965.2交通警示灯 第2部分:黄色闪烁警示灯GB/T 24965.3交通警示灯 第3部分:雾灯GB/T 24965.4交通警示灯 第4部分:临时安全警示灯GB/T 28650公路防撞桶GB 5068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A/T 487橡胶减速丘JT/T 712路面防滑涂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
6、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交通安全设施 traffic safety device为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充分发挥道路的作用,在道路上所设置的隔离、警示、消能、防护等设施的总称。4一般规定4.1交通安全设施的颜色应符合 GB 2893 中的相关要求。4.2设置于快速路、主干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表面安装的反光标识,其反光膜等级应采用类V 类;设置于次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表面安装的反光标识,其反光膜等级可在类类中选择。4.3交通安全设施的材质、性能以及技术标准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DB50/T 548.4202424.4交通安全设施应定期维护、更新,确保外观整洁、功能完好。5道路隔离设施5.1一般规定设置在道路上,用于分隔对向交通或分隔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的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水马、机动车隔离栏和隔离柱等。5.2水马5.2.1设置在道路上用于临时性分隔交通的路段或区域。5.2.2城市快速路水马外观颜色宜选用红色和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