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风、防汛、地震应急预案1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途径,以保证台风、防汛、地震事件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轻所带来的灾害。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场所对台风、防汛、地震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和响应。3职责3.1 东台供电公司台风、防汛(地震)总指挥部设在调度中心,下设:总值班室(安全保卫组)、电网调度组、设备运行组、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建制单位成立应急抢修组,服从公司总值班室统一指挥高度。3.2 东台供电公司防汛总指挥部负责台风、防汛期间的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3.3 公司参加值班的人员服从供电公司总值班室的统一调度与安排,值班人员(安全保卫组)职责:3.3.1 贯彻“安
2、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检查保卫工作,确保台风、防汛(或防地震)中人员的人身安全,要求:a、一切按章办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抢修过程中威胁到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b、切实做好抢修现场保人身的安全防范措施;c、加强抢修现场的安全监督,严防习惯性违章;d、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谨慎稳妥驾驶,严防交通事故发生。3.3.2 负责供电公司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3.4 公司台风、防汛(地震)指挥部(设在质量安全办公室)职责3.4.1 配合供电公司台风、防汛(防地震)总指挥部的工作,在紧急情况时,服从总指挥部的指挥与调度,安排本公司人员参加紧急抢险工作.3.4.2 负责指挥与调度本系统的台
3、风、防汛(防地震)工作,加强对本公司各场所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措施落实工作.3.5 应急抢修组的职责3.5.1 负责对各场所及施工现场的台风、防汛(防地震)工作的检查,发现隐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并组织抢险救缓工作.3.5.2 服从东台供电公司的统一指挥,有供电公司各场所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东台供电公司的营销、后勤、物业系统迎峰度夏及防汛抗灾预案规定的程序实施紧急抢险工作。3.6 各运行部门3.6.1 检查本部门各场所的防台、防汛(防地震)的措施落实工作,确保安全可靠;3.6.2 检查施工现场的防台、防汛(防地震)的措施落实工作,确保措施安全可靠和施工安全;3.6.3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
4、出响应,组织抢险工作。4工作程序4.1 台风、防汛(防地震)救灾的应急措施:4.1.1台风、防汛(防地震)的重点部位是:电力设施、地势低的变电施工工程 4.1.2发生汛情时,应严格按照东台供电公司营销、后勤、物业系统迎峰度夏及防汛抗灾预案执行。4.1.3发生汛情时,各部门应正确迅速执行东台供电公司防汛总指挥部的各项工作指令,组织布置落实到各基层班组并按预定措施迅速处理,确保政令畅通,采取措施得当。4.1.4发生汛情时,各部门领导应深入现场指挥、协调防汛工作,及时向东台供电防汛总指挥部反馈现场情况。4.1.5 各部门应加强定期对排污设施的检查,确保排污设施安全运行。发生汛情时,应保证台风、防汛交
5、通与通信工具在汛期始终处于完好的状态。4.1.6 若通信中断时,立即与通信人员取得联系,确保通讯畅通。4.2电力设施抢修的重点次序4.2.1城市电网遭受破坏时,重点次序为:a)抢修 220kV 变电站设施和线路,恢复主网供电;b)其次修复市区 110kV、35kV 变电站设施和线路,恢复市区供电;再次修复其他遭破坏的变电设施和线路,恢复电网全部正常供电。4.2.2保证供电的重点部门供电设施如遭破坏,则应重点抢修,重点单位和顺序如下:市党政军领导机关、领导住所,公司机关、调通中心及领导住所,本局办公调度大楼和市通信部门,市气象台站,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微波站,驻本市部队的电台、通讯单位,防汛抗洪指挥机关,室内各防洪排涝站,市公安厅(局)、安全局,监狱,市自来水厂,水文站,中、小学校,以及根据上级领导批示必须保证供电的其它工矿企事业、商贸、宾馆等单位。4.2.3其它电力设施遭受破坏时,次序为:先修复 10 kV 电力主干线;其次修复各 10 kV 支路专用线;再次修复 380V、220V 低压线路、接户线。5相关/支持性文件5.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5.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5.3营销、后勤、物业系统迎峰度夏及防汛抗灾预案6记录6.1 台风、防汛值班记录6.2 公司台风、防汛领导小组名单6.3 公司抢险队人员名单6.4 应急响应评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