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080.01 A01 DB3713 临沂市地方标准 DB 3713/T 1562020 网络交易监管基础建设规范(试行)文稿版次选择 2020-06-20 发布 2020-07-20 实施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713/T 1562020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文栋、徐继法、王强。DB3713/T 1562020 1 网络交易监管基础建设规范(试行)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网络交易监管基础建设的设备设施建设规范、机构职责建设规范、日
2、常监管建设规范、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本标准适用于临沂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络交易监管基础工作建设规范(试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3 设备设施建设规范 3.1 建设原则 3.1.1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设备设施应当具备“基本标准”要求。3.1.2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应在建好“基本标准”设备设施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网络交易市场发展实际和监管需要,建设“提升标准”设备设施,提升网络交易
3、监管基础建设水平。3.2 基本标准 3.2.1 硬件 网监设备的采购和更新应当遵循购买国产品牌机、设备性能优良、硬件配置偏上的原则。配备应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要求:a)互联网带宽(不低于 100Mbps);b)内外网主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日常办公设备;c)智能移动终端、智慧屏、投影仪、碎纸机等监测设备;d)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移动硬盘、U 盘、外置刻录机、外置硬盘盒、读卡器、便携式电子数据取证设备等执法记录装备。3.2.2 软件 应当配备网络交易监管相应的软件设施。配备应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a)爬虫工具、数据采集工具等监测软件;b)屏
4、幕录制、数据分析、完整性校验工具等取证软件。3.3 提升标准 3.3.1 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建设 DB3713/T 1562020 2 3.3.1.1 面积不应小于 50 m2,应具备防尘、防磁、防静电功能。3.3.1.2 本着布局合理、注重功能、简约实用的原则,实验室应划分以下功能区:a)物件受理(接待)区;b)检材预处理区;c)物证存储区;d)综合检验区;e)小型数码设备检验区;f)存储介质修复区;g)资料档案区;h)讨论展示区。3.3.1.3 应当配备电子数据提取设备、电子数据修复设备、已删除电子数据恢复设备、电子数据分析设备、便携式电子取证分析设备。3.3.1.4 应当配备取证设备存放
5、柜、备件存储专用柜、档案柜、检材存储柜、物证封存袋等基础设备。3.3.1.5 应当配备监控摄像,对实验室的出入门口、取证工作场地、检材保管场地等进行录像监控。3.3.1.6 应当建立检验鉴定工作流程、实验室管理制度、保密守则、电子证据鉴定档案管理制度等。3.3.1.7 仅用于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分析。3.3.2 政府购买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网络在线监测、电子数据取证、违法线索搜索等。3.3.3 自主研发 提出网络在线监测、线索搜索取证、数据对接分析以及社交电商监管等网络交易监管辅助程序自主研发的需求。4 机构职责建设规范 4.1 县(区)市场监管局网监机构职责 4.1.1 应设立承担
6、网络交易监管职能的机构(简称“网监机构”),根据数据库维护、网络监测、违法线索研判分析、电子数据取证分析、网监执法等工作任务,配备必要的工作岗位,3-5 名工作人员。4.1.2 主要负责网络市场监管的牵头、组织、指导、协调、配合、实施。具体职责为:a)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网络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b)牵头拟定网络市场监管的工作规划、制度规范和措施要求并组织实施;c)应用、推广上级网络交易监测监管系统;d)指导、实施管辖范围内网络市场主体数据库维护工作;e)组织、协调网络市场监管有关数据统计、承接、应用工作;f)指导、监管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g)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工作;DB3713/T 1562020 3 h)牵头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i)协调、配合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开展网络市场监管工作;j)指导规范电子数据取证工作;k)指导或开展涉网案件查办工作;l)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m)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人才的培训工作;n)负责承担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4.2 市场监管所网监员(室)职责 4.2.1 县(区)市场监管局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