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流程培训讲义.pptx

安全生产视频网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36377 上传时间:2024-06-29 格式:PPTX 页数:104 大小:5.3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流程培训讲义.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104页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流程培训讲义.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104页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流程培训讲义.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104页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流程培训讲义.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104页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流程培训讲义.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10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流程培训培训人:安全人之家 日期:2023,目录,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前言事故的基本概念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事故管理(预防、调查、分析、处理、建档,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总则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二、事故报告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

2、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该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三、事故的调查1、轻重、重伤事故,有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公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

3、、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四、事故处理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

4、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

5、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01前言,前言,1、安全生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形势,之前的规定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由过去以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为主发展为现在多种所有制生产经营单位并存,特别是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生产经营单位在数量上占据多数,并且出现了公司、合伙企业、合作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多样化的组织形式。生产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和决策机制也随之多样化、复杂化,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生产经营单位复杂化,1、安全生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形势,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行业或领域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发生了较

6、大变化(但是还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如安全管理机制、法制建设速度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负有越来越重要的职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有些落后,社会各届对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强烈呼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统一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受关注度越来越高,1、安全生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形势,事故报告中的问题突出,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够,没有建立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相衔接配合的机制,事故报告的问题,01,01,03,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条例规定的事故分级三要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课件 > 其他课件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