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切削机床考评检查表单位:NO.234内内容容应得分应得分考评说明考评说明数量数量实得分实得分1、防护罩、盖、栏完备可靠;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4、机床 PE 连接规范可靠;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9、磨床:砂轮合格,旋转时无明显跳动;10、车床:加工超长料应有防弯装置;11、插床:应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12、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应在 70以上,需采用浸入式加工;13、锯床:锯条外露部分应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14、加工中心:加工区域周边应有固定、可调式防护装置。共计 26 分26除 1、7、8 项外,凡不符合考评内容任一条款要求时,该台设备为不合格。每 1%不合格扣 0.54 分1、7、8 项不规范或不够完善,每台(处)从总分扣 0.8 分,最多不超过总分的 30%。总数:不合格数:不合格率:1、7、8 项不规范数:序序号号名称(编号、位置名称(编号、位置)检查结果检查结果123456789是否合格单位负责人:检查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