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伤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1.1.事故风险分析1.1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1.2 危险源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等车辆由于日常保养差、带病行驶、车灯不亮、安全装置失灵、刹车失灵、道路路况差等因素导致发生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1.3 事故类型1.3.1 道路交通事故1.3.1.1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压、刮擦、翻车等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1.3.2 生产安全事故1.3.2.1 作业
2、车辆在作业场所内行驶或作业中引起乘员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碾压、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员伤亡。1.3.2.2 车辆在作业场所内及作业道路上行驶因宽度、高度不足,转弯半径过小、地基承载力不足发生的车辆沉陷、翻车、坠车事故。1.3.2.3 维修车辆时未采取防护措施,砸伤人或溜车压人、撞人等。1.3.2.4 车辆在作业时发生车辆沉陷、翻车、触电引发火灾、爆炸。1.4 危害程度及范围公司内车辆有汽车吊、叉车、洒水车、清扫车、装载机、载重汽车、机动三轮车、小轿车、货车等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意外,极易造成车辆损毁和人员伤亡。车辆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并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对国家和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2.2.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领导机构及职责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2 工作小组及职责组织机构和职责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中第3 条“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3.3.处置程序3.1 应急预警3.1.1 预警条件3.1.1.1 违章驾驶。如酒后驾驶、精力不集中、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3.1.1.2 车辆存在缺陷。如刹车失灵、转向灯损坏等。3.1.1.3 场地存在缺陷。如路况差、视线不良、厂内道路无减速带、无限速标志牌等。3.1.2 预警方式、方法3.1.2.
4、1 现场出现事故征兆时,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首先排除事故隐患,利用电话、对讲机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情况和危害程度向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汇报。各组成员携带各自的抢险工具,赶赴出事现场。3.2 信息报告3.2.1 作业班组长和生产值班调度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迅速做出应急处理措施;如事故难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门各级负责人汇报,向应急值班室报警,并对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3.2.2 公司应急救援联络电话和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详见 公司电话号码一览表。公司 24 小时应急值班室:*,报警内线*。3.2.3 公司应急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到汇
5、报后总指挥应立即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事故快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事故现状、实施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预测)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审核后,在 1 小时内分别向上级公司、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3.2.4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3.2.5 应急值班室要有对外部联系电话,包括医疗救护队、上级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电话联系方式。可采用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对外联系和求援。3.3 应急响应3.3.1 事故分级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级、级、级、级,级为
6、最高。3.3.2 应急响应分级采取“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现场负责人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判断突发事件的等级,汇报相应的领导,由相应的领导决定起动对应等级的应急预案。3.3.3 应急行动3.3.3.1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达调度中心后,由总指挥下达救援命令,根据事故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确定先期救援方案;3.3.3.2 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现场抢救组进行现场侦查,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3.3.3.3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抢修等有关救援工作,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救援办公室请求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3.3.3.4 保障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详细的抢险救灾方案,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3.3.3.5 应急恢复完毕后执行应急结束程序,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3.3.4 资源调配3.3.4.1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及时向汕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救援请求,请求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