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液化气是当今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燃料,液化气的主要成分为丙烷、丁烷等有机化合物,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居民在使用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注意事项。(一)预防液化气事故的措施选用合格的灶具.燃气灶应放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燃气时,必须有人照看;不能私装、改装燃气灶具;定期检查燃气软管、接头,防止老化、松动;不能在燃气管上吊挂重物;不能把电器设备的接地线接在燃气阀上;临睡前、外出时,关闭所有燃气开关;装有燃气管道、燃气用具的厨房等处,不能睡人。(二)液化气泄漏时的处置方法确保压力表正常可把安装好的气瓶、减压阀、气管、燃具用肉眼观察是否有明显的脱落,气管连接处是否有管卡加固;确
2、保气瓶角阀关闭之后,打开燃器具排压,然后关闭燃气具再打开气瓶角阀供气 1 秒立即关闭,看看压力表是否有压力值显示,有压力值证明压力表正常可用;观察减压阀上的压力表的压力值在关闭气瓶角阀后 30 秒的变化判断是否有泄漏,表现有三种情况:第一种压力值立即没有了,说明泄露严重;第二况压力值缓慢下降,说明有轻微的泄露;第三种压力值没有下降,说明没有泄露。如遇燃气泄露应迅速打开门窗,加速通风;立即关闭燃气开关,停止使用燃气;杜绝一切火种,禁止开关电器用具;用肥皂液涂抹法,查找漏气部位,将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调成泡和溶液,用毛笔蘸上肥皂液涂抹在怀疑漏气的部位,发现泡沫或气泡增大,即表明该处是漏气点,查出漏气部
3、位可暂用胶布包扎,并及时报告燃气公司,请求修理.(三)钢瓶使用多长时间需检验国家标准规定:充装 15 公斤或小于 15 公斤的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检验的检验周期为 4 年.对使用期限超过 8 年的任何类型的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四)燃气液化气失火时的求助措施立即关闭液化气角阀;用温布扑打或覆盖着火点;若液化气瓶发热发烫,可用冷水浇洒,使其降温;灭火同时,勿忘向“119”报警。(五)为什么不能将钢瓶倒立或卧放使用?将钢瓶倒立或卧放使用,减压阀将失去减压作用甚至被破坏,直接影响减压阀的正常安全使用,极易造成漏气,一旦遇到明火易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另外,还会造成残渣堵住出嘴,容易
4、形成泄漏。液化气站入站须知1、一切人员进入液化气站,都需自觉遵守该站有关安全规定2、站内生产区严禁一切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区,外单位来站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火柴、打火机等)入站时应交门卫保管3、本站职工和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得穿带钉鞋进站4、凡进入生产区的各种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处安装合格的防火帽5、严禁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和助力车进站6、自管户来站拉气的人员和车辆,都必须经站方批准,否则一律禁止入站。入站后装卸钢瓶时严禁摔、砸、滚、撞7、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擦车、防水8、外单位来参观人员必须持有该有关规定批准的介绍信方准入站,参观时必须由本站有关人员陪同9、外单位来站人员,未经
5、批注动用站内生产设备,不准自行罐瓶10、带物出站的车辆和人员必须有与物品相符的出门证,否则不准将物品携带出站11、外单位来站人员不许乱走,未经允许,不许进入罐瓶车间、烃泵房、变电房、压缩机间等,更不得在此区域抛、人、扔易产生静电、火花的东西。液化气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保护财产和公民的安全。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特指定消防安全制度.2、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站长(经理)为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各车间、班组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安全消防员协助站长做好全站的消防安全管
6、理工作,并具体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3、安全消防员和从事液化石油气操作的人员要经消防安全培训,并取得公安消防机构颁发的合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安全消防员应结合本站具体情况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每年对全站人员进行 4 次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并将考核情况记入职工个人技术档案。4、单位建立由站长和安全消防员同任正、副队长,全站 40 岁以下男职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安全消防员要针对本单位特点,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要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两次消防灭火演练。5、站内所有的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装置,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并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器材和设置,装置再便于使用的指定位置.值班巡查员再每日安全巡查中,应将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防火检查作为一项主要的内容。6、安全消防员要会同有关人员定期做好消防设施和器材检验与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灭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7、站内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进站须知”、“严禁烟火”和“危险场所,闲人免进”等消防安全标志.严禁携带明火或穿戴化纤衣物和带钉鞋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情况确需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