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液化气钢瓶的安全使用:1、液化石油气应使用经检验合格的钢瓶,并且从正规渠道购买液化气。2、液化气瓶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减压阀(限压阀),禁止使用调压阀。3、液化气瓶与灶具间的燃气软管长度应控制在 1.2 米至 2米之间,不得超长。灶具与钢瓶应采用单瓶单灶连接。4、燃气软管与燃气管道、接头管、灶具连接处应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固定。5、软管不得穿墙、窗和门。瓶组供气的应采用硬管连接。6、地下空间内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用餐场所内禁止使用5kg(不含)以上液化气钢瓶。7、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他钢瓶倒装。8、钢瓶不得倾倒放置或使用。9
2、、严禁用温度超过 40的热源对钢瓶加热。10、不得自行拆卸、安装钢瓶角阀。11、不得自行处理钢瓶内的残液,残液应交由专业配送 酒店负责处理。(二)液化石油气瓶库的安全要求:1、使用和备用液化石油气总重量超过 100、钢瓶总数超过 30 瓶的应设专用瓶库,瓶库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2、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分开设置或用防火墙隔开。3、紧贴建筑物的瓶库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应无门、窗、孔洞的防火墙。4、瓶库通风要良好,应在门或墙的下部安装百叶窗,通风口与室外大气连通,通风口下沿距室内地坪宜为 0.2 米以下;门窗向外开,但不得通向操作间及其他房间。5、瓶库内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开关应安装在瓶库外。6、瓶库周围应划定禁火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相应数量的干粉灭火器。7、瓶库内不得有暖气沟检查孔,不得有地漏,不得设置在任何地下构筑物上面,地面应平整。8、瓶组供气设施应由燃气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安装。9、液化气使用人员应经常检查燃气软管不得有松动;老化、开裂的软管要及时更新。10、下班前应全面检查关闭灶具阀门及液化气钢瓶角阀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