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管理规定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管理规定居民用户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管理规定1 禁止在高层建筑、地下及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2 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周期为 4 年,最长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12 年。3 灶具使用年限为 8 年,减压阀使用年限为 5 年,密封圈使用年限为 3 年。4 连接灶具的钢瓶不得超过 2 米,使用年限不宜超过燃具判废年限。5 连接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灶具的胶管两端必须采用可靠的防脱落设施;钢瓶与灶具外侧的的距离不小于 0.5 米。6 六、液化石油气钢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应小于 1米;当散热器设置隔热板时,可减少到 0.5 米。7 液化石油气钢瓶应直立使用,不允许卧放或倒置使用,严禁用火、热水加热钢瓶;严禁曝晒,敲击,碰撞钢瓶。8 定期使用肥皂水检测各接口是否漏气。当发现燃气泄漏或闻到液化石油气气味时,应立即打开门窗通风,关闭钢瓶角阀,断绝一切明火,严禁开关一切电器,到安全的地方打电话报修。9 液化石油气钢瓶应放置于通风处,不得将钢瓶放于密闭橱柜中,不得储存在卧室、地下室内。10 当发现邻居家有漏气现象时,应敲门通知,严禁使用门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