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100.20 CCS A 10 3502 福建省厦门市地方标准 DB3502/T 1282024 展览会主(承)办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Class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of exhibition organizers 2024-06-05 发布 2024-06-05 实施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502/T 1282024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等级划分.1 5 评定要求.1 6 评定指标.1 7 评定流程.10 8 评定管理.11 附录 A(规范性)展览会主(承)办单位等级
2、划分与评定评分表.13 DB3502/T 128202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提出。本文件由厦门市商务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厦门理工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智、张金梅、陈秋英、蔡弘、周燕华、廖萌茵。DB3502/T 1282024 1 展览会主(承)办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展览会主(承)办单位的等级划分、评定要求、评定指标、评定流程与评
3、定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展览会主(承)办单位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实施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6165 经济贸易展览会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616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等级划分 展览会主(承)办单位分为三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5A、4A、3A。5 评定要求 5.1 评定工作应采取自愿申报,分级评定的方法。5.2 评定工作应由评定机构组织,定期开展。5.3 评定机构应按照本文件规定
4、,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评定工作。5.4 参加评定的展览会主(承)办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配备相应数量、相关专业资质的从业人员;评定申请日前 3 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记录,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完整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客户管理、统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6 评定指标 6.1 总体要求 DB3502/T 1282024 2 应以展览会主(承)办单位的基础条件、经营业绩、诚信建设、管理制度、员工素质、服务要求、社会责任、社会荣誉方面的客观指标为主要依据,量化指标。6.2 各级指标要求 6.2.1 5A
5、展览会主(承)办单位 6.2.1.1 基础条件 5A展览会主(承)办单位基础条件主要考核以下指标: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或申请评定前 1 财务年度年终净资产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用房(非住宅类)建筑面积 800m2以上,并有相应的办公设施;从事展览业务时间 8 年以上;评定申请日前 1 年度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保、公积金的全职从业人员 50 人以上。6.2.1.2 经营业绩 5A展览会主(承)办单位经营业绩主要考核以下指标:主营国内展览会主(承)办单位的单位经营业绩应至少达到以下要求中的 3 项:申请评定前1财务年度纳税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申请评定前1财务年
6、度展览会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1亿元以上;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每年主(承)办过至少3项经当地行业组织认定的全国性展览会;每年主(承)办的展览会总面积300000m2以上;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主(承)办过至少2项展览面积达50000m2的大型展览会。主营境外展览会主(承)办的单位经营业绩应至少达到以下要求中的 3 项:申请评定前1财务年度展览会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每年组织参加至少100场境外展览会;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每年组织赴境外展览会净面积10000m2以上或1000个标准展位以上;具备行业级信息技术创新能力,评定申请日前3年内有成功的案例3个以上。6.2.1.3 诚信建设 5A展览会主(承)办单位诚信建设主要考核以下指标: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评定申请日前 3 年内无违法、行政处罚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照章纳税,遵纪守规,评定申请日前 1 年度税务信用等级达到 A 级;遵规守约,维护市场秩序。按规定申报新展,不抄袭他人展会名称与内容,不搞恶性竞争;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无侵权行为,展会现场(展会面积 50000m2以上)设立知识产权协调与投诉点;如实按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