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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进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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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建筑师 文档编号:341342 上传时间:2024-07-13 格式:PPTX 页数:118 大小:25.27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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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公司新进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为了让你更好地掌握预防和抢救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能积极地参与安全工作,用自己学会的知识保护自己,我们整理了这份安全生产培训教材。,生活如潮,生命珍贵,面对匆匆来临的每一个日子,我们别无选择,惟有用情而歌,用心去做,用我们的参与换来安宁,在幸与不幸之间,为生活筑起一道厚重的屏障,这就是安应对安全工作永远不变的初衷,同时也渴望有你的共识。,01,03,02,04,05,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安全基本常识,安全意识培训,危险源辨识,紧急情况处理办法,01,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作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培训是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

2、位的重要职责。,公司生存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全球职业安全卫生标准一致化的背景下,公司必须加强安全工作,提高公司信誉度和竞争力。,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员工获得相关安全操作常识之后,可以避免自己和他人受到伤害。,02,安全基本常识,安全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很多,“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对新员工的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厂级安全生产教育,车间部门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安全基本常识:,厂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

3、例等。,安全基本常识:,车间【部门】级安全生产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安全基本常识:,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内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01,02,安全基本常识:,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含电梯、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锅炉、容器、爆破、危险物品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基本概

4、念:,事故的概念:,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引起事故的原因:,(1)人的不安全行为;(2)物的不安全状态;(3)管理的原因。,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人、机、环、管四因素。,安全管理的主要方法:,目视管理法。,从业人员的权利:,知情权:职工有权利得知所从事工作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保障权:职工有权利获得保障其健康、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拒绝权:职工有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予以拒绝。,批评检举和控告权:职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利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紧急避险权:职工在发生严重危害及其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

5、时,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紧急避险,并应当将有关情况向用人单位管理人员作出报告。,从业人员的义务:,自律遵章:,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本厂规章制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服从管理:,在劳动过程中,职工有义务听从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生产指挥,不得随意行动,危险报告的义务:,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者危险及健康安全险情时,有义务向管理人员报告。,自律遵章:,女工/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由于妇女具有不同于男子的生理特点,所以女职工除享有男职工共同的劳动保护权利外,还享有特殊的劳动保护。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特殊劳动

6、保护规定。,A.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B.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关禁止从事的劳动。,C.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关禁止从事的劳动。,D.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女工、未成年工保护规定:,E.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劳动的,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劳动,怀孕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F.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期间每次30分钟。,G.女职工哺乳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般不安排从事夜班。,H.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间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国家彩取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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