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上遵守安全生产法至上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当好第一责任人_原文原文2024 年 07 月 10 日 07:522013 年 11 月 22 日,山东青岛黄岛经济开发区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泄漏引发重大爆燃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专程赴青岛市考察事故情风险工作,强调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制定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 15 条措施,其中第五条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这是对党中央
2、、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有力贯彻,是对法律权威的英勇尊崇,也是对安全生产规律的科学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且在第 21 条中明确提出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七项职责。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工作是生产经营单位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涉及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必须要有一把手统一领导,统筹协调,负全面责任。而且,企业的安全生产不但关系到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影响社会公共安全。主
3、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不仅是对本单位的责任,也是对社会的责任。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对企业而言,安全是生命线、发展的灵魂、竞争的核心。实践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如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置,将第一责任放在心头、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就会大大推动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的建立健全,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就会不断提高。相反,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旦在思想上跑偏变形,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追求高效率,甚至丧失安全底线,逾越法律红线,就可能把企业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吞下企业发展遭受重创、自己面临刑罚等服务。2018 年 7 月 12 日 18 时 42 分,四川省宜宾市宜宾恒达科技有限
4、公司二车间发生爆炸。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非法生产。恒达公司存在的乱象之多、之恶劣令人瞠目结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的停止建设监管监察指令,擅自改变生产产品,凭经验规划生产装置和操作流程,边生产边随便改变、调整操作流程,在车间随意堆放没有任何标志的化工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大部分操作工均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车间副主任甚至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程度。尽管从头到尾都是安全漏洞,但为了尽快生产,恒达公司胆大包天,在自动化控制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及消防水系统等设施均未安装,且没有制定试生产方案,未进行员工安全培训的情况下,就开始了是生产。2018 年 7 月 12 日 11 时 30 分左右,面
5、对刚到的一批标注为原料的 COD 去除剂,是易爆危险化学品氯酸钠。恒达公司库管员没有认真核实,将其作为原料丁香案进行入库处理。这些原料随后被当班员工投入用于丁酰胺脱水的 22301 府中,导致发生爆炸。事故共造成 19 人死亡,1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142 万元。恒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辉铛入狱。企业不消灭事物,事物就消灭企业。倘若李光辉知法、懂法、守法,并认识到这样的严重后果,想必他对安全生产工作一定慎而又慎,严而又严。近年来,一些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法律意识淡薄问题。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可以逃避第一责任人法律责任
6、。一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弄虚作假,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人为造成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导致实际负责人与名义上的负责人不一致。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规避监管,逃避法律追责。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藐视法律,谁就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2020 年 11 月 12 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无极县天泽新珍珠棉厂发生爆炸事故。事故调查报告称,2020 年 8 月,珍珠棉厂经营者赵某路将生产设施、环评手续等转让给赵某伟,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环评手续变更。该厂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规定停产期间一直违规组织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该企业实际负责人赵某伟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1 年 4 月 21 日,黑龙江凯伦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较大中毒窒息事,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其采取一案双罚。事故调查报告指出,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张某未依法履行主要负责人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涉嫌重大责任事故。对,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建议给予该公司罚款 70 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