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43.020 CCS T 47 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 DB33/T 3100212024 DB31/T 3100212024 DB32/T 3100212024 DB34/T 3100212024 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pure electric buses 2024-01-14 发布 2024-05-01 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3/T 3100212024、DB31/T 3100212024、DB32/T 310
2、0212024、DB34/T 310021202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公共交通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嘉定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公交集
3、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金山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苏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无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勇、翁军、罗序旗、李鹏世、伍伟朝、蒋伟、葛升阳、朱路明、张孝法、吴存钱、刘永明、窦慧丽、罗勇坚、赵亮、张正锋、朱辉军、洪孝雄、刘纯纯、邓铭庭、江锋、汤浩、朱向军。DB33/T 3100212024、DB31/T 3100212024、DB32/T 3100212024、DB34/T 3100212024 1 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
4、准规定了纯电动公交车运营管理的基本要求、运营作业计划、调度、充电与电量监测、安全、信息化和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纯电动公交车的运营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18487.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894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GB/T 20234.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2484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 GB/T
5、 29781 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T 38283 电动汽车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南 CJJ/T 178 公共汽电车行车监控及集中调度系统技术规程 JT/T 999 城市公共汽电车应急处置基本操作规程 JT/T 1018 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JT/T 1156 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纯电动公交车 battery electric bus 由电动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储能装置或其他能量存储装置的公交客车。来源:GB/T 195962017,3.1.1.1,有修改 3.2 运营单位 operation
6、 company 从事业务包含纯电动公交车运营业务的经营性实体。3.3 运营作业计划 operation plan 运营单位在已确定的线网布局的基础上,根据线路客流的基本变化规律和运行服务需求编制的行车时刻表。3.4 调度 dispatch DB33/T 3100212024、DB31/T 3100212024、DB32/T 3100212024、DB34/T 3100212024 2 根据运营作业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车辆运行。3.5 调度预案 dispatch prediction 针对不同的运营情况,制定的调度方案。来源:CJJ/T 1782012,2.0.8 4 基本要求 4.1 运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资质。4.2 运营单位应按单位的规模和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4.3 运营单位应落实场地、人员、充电设施等基本保障资源。4.4 纯电动公交车辆和运营设备、场地设施等,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4.5 运营管理的节能、安全、环保等应符合 GB/T 22484、GB/T 38283、JT/T 1156 等相关标准的规定。4.6 运营单位应对纯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