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什么是突出矿井、什么是突出矿井在矿井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1 1、什么是突出煤层什么是突出煤层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或者经鉴定、认定有突出危险的煤层。2 2、谁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谁是本单位防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3 3、“四位一体四位一体”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那些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那些(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区域防突措施;(三)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四)区域验证。4 4、“四位一体四位一体”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那些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那些(一)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二)工作面防突措施;(三)工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四)安全
2、防护措施。5 5、防突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什么防突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什么“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6 6、防突工作必须坚持什么要求防突工作必须坚持什么要求“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要求,7 7、防突工作实现的目标是什么防突工作实现的目标是什么“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8 8、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四位一体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必须做到什么,否则严禁采综合防突措施,必须做到什么,否则严禁采掘活动掘活动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9 9、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
3、突措施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怎么做发生突出的区域,必须怎么做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1010、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四新四新”有哪些有哪些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1111、在确定按突出煤层管理之日起几个月内完成该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在确定按突出煤层管理之日起几个月内完成该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6 个月1212、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几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几 个月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对鉴定结果负责个月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对鉴定结果负责4 个月1313、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哪些特征
4、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哪些特征煤与瓦斯突出特征或者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大于等于 30m3(或者为本区域煤层瓦斯含量 2 倍以上)。1414、防突细则中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指标及其临界值是多少防突细则中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指标及其临界值是多少瓦斯含量原始煤层瓦斯压力P,坚固性系数 f,煤的破坏类型、,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p10。1515、非突出煤层出现哪些情况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非突出煤层出现哪些情况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一)有瓦斯动力现象的;(二)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 的;(三)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突出煤层的。1616、在开拓新水平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或者采深增加
5、超过多少米新采区或者采深增加超过多少米,或者进入新的地质单元时或者进入新的地质单元时,应应当重新进行突出煤层危险性鉴定当重新进行突出煤层危险性鉴定50m1717、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或者采深增加超过在开拓新水平、新采区或者采深增加超过 5050 米,或者进入新的地质单元时,应米,或者进入新的地质单元时,应当重新进行什么鉴定当重新进行什么鉴定突出危险性1818、应对新水平或者新采区内平均厚度在多少米以上的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评估应对新水平或者新采区内平均厚度在多少米以上的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评估1919、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什么系统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什么系统地面永久瓦斯抽采2020、生产的突出矿井
6、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多少米生产的突出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多少米1200m2121、对评估为无突出危险的煤层,所有井巷揭煤作业还必须采取什么措施对评估为无突出危险的煤层,所有井巷揭煤作业还必须采取什么措施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2222、突出矿井和按突出矿井设计的矿井,巷道布置设计应当符合哪些要求突出矿井和按突出矿井设计的矿井,巷道布置设计应当符合哪些要求(一)斜井和平硐,运输和轨道大巷、主要进(回)风巷等主要巷道应当布置在岩层或者无突出危险煤层中。采区上下山布置在突出煤层中时,必须布置在评估为无突出危险区或者采用区域防突措施(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除外)有效的区域;(二)减少井巷揭开(穿)突出煤层的次数,揭开(穿)突出煤层的地点应当合理避开地质构造带;(三)突出煤层的巷道优先布置在被保护区域、其他有效卸压区域或者无突出危险区域。2323、矿井矿井“四区四区”指的是什么指的是什么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被保护区。2424、根据采掘接续变化,至少多长时间进行根据采掘接续变化,至少多长时间进行 1 1 次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次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