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应急分析1.1 矿井煤与瓦斯双突事故和危害分析(1)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主要任务:一是首先组织救护队侦察灾区情况,抢救遇险人员:二是采取最快的措施恢复灾区通风;三是寻找根源,查明原因。(2)根据煤与瓦斯双突的特点和波及范围,主要有下列危害:对现场人员造成伤害,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造成人员中毒或死亡。1.2 资源分析项目部机电供应部储备相应救灾物资。项目部根据各自施工特点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列储备物资明细表),建立应急组织机构,成立职能小组及应急分队,储备相应救灾物资。1.3 调度通讯矿井上、下通讯采取有线电话机,各施工项目部实现与项目部的移动电话通讯,装备有传真机、移动手机、宽带网等通
2、讯工具,部分项目部实现传真和网络通讯,确保施工点内、外通讯联络方便快捷。2 应急准备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项目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协助完成相应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表及各项目部救灾小组成员表2.2 应急救援规章制度根据项目部各自施工特点,制定并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2.3 应急资源配备(1)项目部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及应急分队。项目部配置、储备应急救援机械设备、设施、监测仪器、交通工具、个体防护设备、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提供上述资源平面位置图及上述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与更新计划,资源管理责任机构及应急资源
3、相关管理办法。(2)如果发生灾害时,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可根据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立即调动相邻施工项目部应急救援资源,或向兄弟施工单位求助。2.4 教育、训练与演习由项目部组织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预案宣传、学习、培训教育与演习,做好计划、培训、演习效果评估等记录。2.5 互助协议项目部与矿方签订安全协议,协议中应有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的内容。3 预防与预警3.1 危险源监控3.1.1 监控方式:(1)瓦斯检查工巡回检查和掘进工作面作业人员日常监控;(2)井下作业人员(即煤安规程规定的人员)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在规定的地点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监控;(3)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监控;(4)按规定对
4、井下作业场所进行煤尘浓度测定。3.1.2 预防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措施:(1)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优化通风网络。保证供风的稳定和连续保持足够风量。(2)及时构筑通风设施并做好通风设施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3)巷道贯通必须严格按制定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严防风流短路或风量不足引起瓦斯积聚。(4)局扇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井下局部通风必须做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必须做到自动切换。(6)对盲巷及时进行封闭;密闭墙的封闭和启封要严格按规程、措施执行。(7)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强化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特别是因主要通风机停运转或其它原因造成掘进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超限,排
5、放时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分级制度,按要求进行排放。(8)加强井下爆破器材管理,严格执行井下爆破管理制度。井下爆破作业必须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9)采取巷道冲洗、洒水、风流净化水幕、爆破喷雾、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等综合防尘措施,杜绝煤尘积聚。3.2 预警处置方案(1)树立超前防范意识,及时处理积聚的瓦斯:(2)出现通风、瓦斯涌出异常或瓦斯报警仪发出报警信号时,必须撤出人员,对危险区域实行警戒,采取专门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发生瓦斯事故:(3)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详见公司综合预案),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4 应急救援(响应)
6、处置方案4.1 事故报告程序4.1.1 报告事故发生后,第一个发现事故的人必须立即在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最快的传递方式向项目部调度室汇报,并有责任利用各种可能的方式如:呼喊、打信号、电话、敲击有声物等向尽可能多的人传递危险消息。并根据事故性质、避灾知识、规程要求、现场情况选择正确地逃生路线。4.1.2 接报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重要信息,并立即按公司综合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先期处置: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接报后,应迅速确认并立即启动项目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相应的救援工作,并采取防止事故继续扩大的措施。4.1.3 应急信息传递应急情况下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传递到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负责人。信息传递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单位的名称、地址;事故的具体时间、地点、概况、事故的严重程度、遇险人员情况:现场负责人姓名、指挥系统;报告人姓名、电话号码。4.1.4 避灾路线各施工点执行各自的避灾路线。4.2 指挥与控制4.2.1 启动预案的条件施工项目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响应级别为一级及一级以上。4.2.2 响应级别确认执行项目部公司综合预案相关内容。4.2.3 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