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市 XX 公司危险作业安全规范为了对危险作业安全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特制订本标准。1 危险作业范围1.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以上(含 2 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1.2 带电作业:电压在 50 伏以上的带电作业;1.3 靠近带电高压线作业:指作业人员与带电体之间的距离不小于下列值,但有可能靠近下列值的作业。10 千伏以下:0.7 米;1035千伏:1 米;1.4 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指进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烟囱及其它密闭的设备设施内和狭小、偏僻场所的作业;1.5 禁火区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指各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液化
2、气、氧气、氢气、储(输)油、液压、液氨等管路和设备设施上的动火作业;1.6 高热作业:指在温度超过 40的容器内的作业。2 一般要求2.1各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必要时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安全措施落实后,才可进行作业;2.2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高度近视等相关职业禁忌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应的危险作业;2.3 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时期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情况下的操作方法、措施,并使每一个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能认真落实执行;2.4 危险作业都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作业
3、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随身携带危险作业审批表;2.5 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电(气)焊工具、焊机、气瓶等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2.6 作业中要高度集中思想。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2.7 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3 高处作业要求3.1 高处作业时要穿软底鞋;采取的安全措施如配备安全带、牵引绳、登高用具、围栏等,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3.2 保证工作场所牢固、稳定,不松动、不摆动。不得在石棉瓦及玻璃钢瓦的架空处行走;在屋面上作业时要防止滑跌坠落;3.3不准在
4、雨天、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及夜间没有充足的照明情况下进行露天高处作业。4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要求4.1 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如封闭的氨气、氧气、液化气、氢气等设施内作业时,进入前要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出安全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之间要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随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4.2 进入密闭的设备设施内如:锅炉、气罐、酸(碱)罐;狭小、偏僻场所如:烟囱、烟道、电缆隧道等,作业前要先对这些设备设施内和场所的情况进行了解,采取相应的措施,情况不明之前不得进入;4.3在上述场所进行作业的用电照明必须使用安全电压;5禁火区
5、及禁火设施动火作业要求5.1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5.2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5.3对分析、化验、置换合格后才能进行的动火作业,如中途间断后又重新作业,要重新进行分析、化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作业。5.4对带压设备设施动火,首先要进行泄压。6高热作业要求6.1进入高热环境中作业,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隔热防护用品,作业场所要进行强制通风冷却。6.2要根据温度及工作轻重情况,定时轮换作业人员。6.3作业现场要准备好防暑物品。7带电作业要求7.1作业时要穿戴好
6、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它物体接触。7.2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业。8靠近带电高压线作业要求8.1作业人员和作业设施与高压线的距离要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设立警戒区,不得出现超出的情况。8.2使用绝缘工具。必要时作业者和高压线之间要设置遮栏。8.3雨天不得进行露天作业。9 审批手续9.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各车间部室,必须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9.2 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补办审批手续。9.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安排安全值班人员作重点检查。9.4 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分析,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9.5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9.6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