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目的为明确公司相关部门在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采用标准、采购、保管、发放流程中的职责,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发放,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采用标准、采购、保管和发放流程。3 职责3.1 安环部负责执行国家及公司劳动防护管理的相关法规文件,按规定核批劳动防护用品。3.2 各责任单位负责编制归口劳防用品的采购计划。采购部门负责按采购计划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劳防用品。仓库负责保管劳防用品。3.3 安环部、人事行政部监督检查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防毒面具、防护器具的品种、质量及发放、使用情况。3.4 各车间、部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劳动保护
2、用品的领用、发放工作,并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3.5 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式、空气呼吸式)实行分级管理。过滤式防毒面具(包括防护眼镜)由所在部门负责管理。4 管理程序4.1 员工上岗操作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4.2 新进厂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发放。4.3 人事行政部、安环部拟订劳防用品发放标准,并按生产实际及时做出调整。4.4 安全帽4.4.1 安全帽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要求。4.4.2 进入生产区(场所)必须戴安全帽。生产区域内的办公室、操作室、修配工场间、化验室内可不戴安全帽,出操作室从事非生产活动(如去食堂等)可不戴安全帽
3、。4.4.3 凡进入生产检修现场以及各种立体交叉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紧下颌带。非本公司的安全帽不得进入本公司生产场所使用。4.4.4 车间(部门)安全员应经常检查安全帽的性能和使用状况,以保证安全使用。已破损或配件不完整的安全帽禁止使用,必须及时更换。4.5 防护器具4.5.1 防护器具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各有关使用人员,应熟知各类器具构造以及使用方法,加强维护管理,确保使用。4.5.2 车间、班组、岗位上的防毒面具要设专柜指定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按班交接,防毒面具存放柜应放置在取用方便的地方。4.5.3 毒性大、易发生泄漏或危险性大的岗位应配备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一般
4、有毒岗位应根据有毒物质的性质配备适应的过滤式防毒面具。4.5.4 各种防毒面具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面具的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4.5.5 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均需仔细检查,过滤式面具滤毒罐由公司安全员负责每月定期检查次,严禁使用失效的滤毒罐。4.5.6 凡空气中氧含量低于 18(体积分数),有毒气体含量高于2(体积分数)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和防尘口罩。4.5.7 各车间、班组、岗位上存放的防毒面具(包括袋子、导气管)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需新增发或更换的,事先报主管部门,并有专人领取或更换。4.5.8 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场所的毒物性质、生产条件和防毒面具的性能及其
5、防护范围,正确选用防毒面具种类、型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4.6 氧气呼吸器4.6.1 使用前应检查氧气瓶压力是否达到 10Mpa 以上,各联结点密封应良好。4.6.2 戴好面罩后,应做深呼吸几次,应按手动补给按钮,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入有毒场所进行工作,并必须由两人同往,以便监护。4.6.3 使用中要随时注意氧气压力下降情况,如压力降至 10Mpa时,应撤出有毒场所,严禁在有毒场所摘下面具讲话。4.6.4 在使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碰撞。要避免接触油类与火源,以免引起燃烧、爆炸和损坏。4.6.5 使用后要进行清洗检查。4.6.6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报安环部对此氧气呼吸器进行检查。4.
6、7 空气呼吸器4.7.1 使用前检查4.7.1.1 试气:先打开供气阀,试一下有否气体出来,空气瓶压力不低于 25Mpa4.7.1.2 报警:把瓶阀先开后关,打开供气阀(红)看有否报警。4.7.1.3 面罩:把面罩与呼吸器脱开,然后戴上面罩,用手挡住进口,吸一口气,如感到面罩往脸上压,则表明密封性好。将供气阀与面罩连接,第次吸气时,供气阀上的按钮自动弹开,向面罩内注入适量空气,保持内部为正压环境。4.7.2 使用中4.7.2.1 需经常检查压力表的数值,根据气瓶中的剩余气体量来安排工作进度。4.7.2.2 当压力降到(5.50.5)Mpa 时,每一次吸气都会使报警装置发出警报声。此时,使用者应及时离开污染地区。4.8 过滤式防毒面具4.8.1 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按规定的型号专防专用,不得乱用或代用。4.8.2 适用于空气中氧体积分数18%,有毒气体质量分数2%,温度3045的环境,禁止进入槽罐等密闭容器时使用。4.8.3 滤毒罐上有压损、穿孔及漏炭、活性炭装得不紧有沙沙声、进出口生锈等不得使用。4.8.4 在使用前,选择适用的面罩佩戴好后,应将滤毒罐的气体入口堵头摘下,用手堵住气体入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