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21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车辆安全设备设施有效配备,规范驾驶员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的营运车辆设施设备全寿命管理过程。3.引用文件3.1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3.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4.职责安技部负责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等过程。5.内容及要求5.1 公司营运车辆应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确保驾驶员和乘客获得充分的安全保证,及在发生车辆事故时提供必要的应急器材。5.2 车辆安全设备设施除了车辆购置时的缘由配备外,根据运行安全需要,公司可根据驾驶员及乘客的反馈意见,按有
2、关规定增配。5.3 车辆应配备灭火器、警告标志牌、车门应急装置等应于人身安全和应急警告的安全设备设施。原则上,安全设备设施应存放在车辆备舱中,且应易于取用,同时不得干涉车辆及其总成有效运行。5.4 按要求在规定的位置上配备灭火器,规格不低 2kg,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2 年或压力指示在绿色区域内,应避免受潮。灭火器车辆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2/22应用于扑灭车辆发生的火灾,用后应及时补充。5.5 警告标志牌,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具备荧光反射功能;不得以其他类似物品代替,如交通锥形标牌等。车辆因故停驻于道路上,驾驶员应按规定在车后设置警告标志牌。5.6 安技部应对驾驶员进行使用注意事项的讲解,保证驾驶员能够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伤害;定期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补充,建立管理台账。5.7 驾驶员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向安技部报告,以便维修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