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员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21驾驶员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驾驶员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1.目的规范营运驾驶员岗前培训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工作程序,构建高安全素养和技能的从业人员队伍,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营运驾驶员。3.引用文件3.1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3.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3.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4.职责4.1 安技部负责驾驶员岗前培训的师资准备、过程监控和考核4.2 安技部负责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管理工作。4.3 车队负责上述工作的日常管理。5.内容及要求5.1 岗前培训5.1.1 培训时间
2、驾驶员聘任后,应进行不少于 32 学时的岗前培训。安技部和技术部应共同设计岗前培训的形式,并负责培训设备的设置。5.1.2 培训内容岗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典型事故案驾驶员岗前及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2/22例分析、车辆技术、驾驶操作等国家规定的项目。安技部不能完成培训内容时,可聘请外埠师资给予支持。5.1.3 考核驾驶员培训完毕时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进行补考。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不得上岗。实操类项目考核前,安技部应充分把握驾驶员的心态,避免发生安全事件。5.1.4 存档驾驶员岗前培训项目、考核试卷应存入驾驶员档案。5.2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5.2.1 在职驾驶员每
3、年应接受公司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 12 学时;未完成再教育的驾驶员,下一年度不得上岗,直至补足再教育学时。5.2.2 驾驶员应参加每月至少一次的安全教育,受教育时间不得低于 1 小时;当时不能参加的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驾驶员安全参加安全教育时,应在相应的记录中签署姓名,严禁他人代签字。5.2.3 公司规定驾驶员每年进行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安全培训。驾驶员应认真、及时接受培训,并在将培训内容在工作中实践。5.2.4 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应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除应补考外,还应与薪酬、安全评比等挂钩。5.2.5 驾驶员可对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形式等提出改进意见,公司应对采用意见或建议的驾驶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