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旧物资管理制度废旧物资管理制度1目的与范围为了保证厂内废旧物资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现场文明生产综合管理水平,贯彻节约、挖潜、勤俭的原则,特制定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本制度包括了对废旧物资的报废、存放、安全防范和监管、处理过程的要求,适用于厂内所属各部门、车间(科室)。2职责2.1后勤保障部是废旧物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废旧物资零件(含三包、拆车旧件)、包装物、废旧工装等的处置和管理工作。2.2生产运行部、产品研发部、工艺部、物资采购部、质量管理部等单位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协助管理。2.3各生产车间及有关科室为具体实施单位。3工作程序3.1厂属各单位对需处理的个别价值较低的报废零件,经部门
2、领导同意,在零件表面的显著处做出标识(涂白漆),将其送到后勤保障部山下机加厂区、履拖厂区及工业园区定置的废料箱内集中存放,后勤保障部按周对存放情况检查,日常监管由存储地所在单位负责,废料箱内存满后后勤保障部通知采购中心来车进行处理。3.2对于工艺更改需批量报废的零件,由工艺部和质量管理部认可,对于产品结构变动、新产品开发需批量报废的零件,由产品研发部和质量管理部认可,并经主管厂长签字确认后,由物资采购部折价卖给或退回厂家处理;对不能退回厂家处理的,按照 3.6条执行。3.3对于拆车旧件或总成件的报废,由报废单位先将总成件进行拆解,由产品研发部和质量管理部分析、确认后,需报废的零件按照 3.6
3、条进行处理;能够重新使用的退回物资配送科。3.4装备保障部按照本部门管理制度负责对维修设备中产生的废旧零件进行日常监管。对在生产或采购过程中产生、发现的废品由所在单位按照废品及废品单管理办法 废品损失管理办法执行,所在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监督管理。3.5经物资采购部和质量管理部确认过的三包旧件,由责任单位拉回,属大拖厂责任的由生产部负责运输回厂。无厂家认领的,相关单位按 3.6 条规定予以处理。3.6对 3.23.33.43.5 条所处理零件处理单位必须向后勤保障部提供报废零件清单及厂部领导签字同意的批示,后勤保障部方可处理,处理后将过磅单据粘贴于零件清单上,以备查验。3.7对壳体类、齿轮
4、类、刀具、量具类等关键、重要零件报废,处理单位应向后勤保障部提供处理依据,后勤保障部监督回收单位采取破坏性措施确保其无法正常使用后进行处理。3.8对于不按“三品”或以上管理处理规定履行手续、随意将报废零件扔在垃圾池区域或厂房外环任何区域的,后勤保障部将按零件价格的 35 倍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对于情节严重的报请厂部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给予问责、试岗或下岗处理。3.9废品区内不得存放其他状态的零件(如:待处理品、返修品等),发现一件按其零件原值的 2030考核责任单位,不做标识的零件(未涂白漆等)按正常零件管理。3.10上述废旧物资处理后的回收资金,统一上缴财务管理部,由财务管理部进行监管,后勤保障部建立废旧物资处理台帐,厂纪委定期对废旧物资处理情况及台帐进行检查。3.11处理旧件单位有义务配合后勤保障部及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做好零件的装车工作,对处理废旧物资配合较好的单位,后勤保障部提出建议由主管厂领导批准后进行奖励,对处理废旧物资过程配合不积极的单位将给予处罚。3.12后勤保障部负责对各单位废品、废旧物资管理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废旧物资不出现丢失、被盗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