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心中心学校学校传染病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为了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现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一、学校报告人职责1、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2、安全办、总务处、班主任和食堂工作人员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3、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填写 学校传染病报告卡,在法定传染病报告时限内上报岳西县教育局和岳西县疾控中心。4、协助县乡教育、卫生部门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
2、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5、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6、定期对学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二、监测与报告学校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到学校报告人、到报告学校领导、信息登记的报告制度。(一)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老师。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进行登记。1、晨检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
3、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2、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1、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外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多例相同症状不明原因死亡等有关情况。2、报告程序和时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发现突发事件后,在 2 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报告县教育局。三、报告人校长:电话:食品卫生安全报告人:电话:卫生防疫报告人:电话:中 心 学校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