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 7.4.3攀登作业设施验收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验收部位序号项目验收内容验收结果1一般要求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 K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1.1 KN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 75 5 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 30 cm 为宜,不得有缺档。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 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强度。2直爬梯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梯宽不应大于
2、 50 cm,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 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 11.5 m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 5 m 为宜,超过 2 m 时,应加设护笼,超过 8 m 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3钢柱接柱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小于 1 m,当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小于 1.8 m。4登高安装钢梁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构造符合规范要求。梁面行走时,应设护栏横杆或钢索、扶手绳。5钢屋架安装屋架吊装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屋架吊装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验收意见:年月日搭设班组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注:攀登作业设施由项目经理组织搭设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