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属冶炼(机械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1/21金属冶炼(机械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序号违法行为描述法律及相关规定处罚依据1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18 版)等2未严
2、格执行高危作业审批制度,未制定严谨的检维修工作方案,未落实交叉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91 号)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动火、高处作业、能源介质停送等较大危险作业和检修、维修作业审批制度,实施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管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江苏省安全生产条
3、例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危险场所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大型检修等危险作业,应当执行有关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危害风险制定作业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二)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18版)等3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机械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第1 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七条企业的操作室、会议室、活动室、
4、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不得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的影响范围内。安全生产法、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6 号)、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18 版)等4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或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机械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第2 项。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
5、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同上金属冶炼(机械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重点内容检查表2/22序号违法行为描述法律及相关规定处罚依据5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机械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第3 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九条 企业对电炉、电解车间应当采取防雨措施和有效的排水设施,防止雨水进入槽下地坪,确保电炉、电解槽下没有积水。企业对电炉、铸造熔炼炉、保温炉、倾翻炉、铸机、流液槽、熔盐电解槽等设备,应当设置熔融金属紧急
6、排放和储存的设施,并在设备周围设置拦挡围堰,防止熔融金属外流。同上6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机械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第 4项。同上7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 版)机械行业类重大事故隐患第5 项。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同上8未按照要求淘汰 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中涉及的设备及工艺。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5 年第一批)的通知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2018 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