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出版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household waste sorting for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government organ2024-08-14 发布2024-09-14 实施CCS Z 01DB32/T 48232024ICS 03.160DB32/T 48232024前言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25 组织管理26 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27 宣传引导38 源头减量39 分类投放310 分类收集、运
2、输和处置411 志愿者管理412 信息管理413 检查与评价改进4附录 A(资料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5附录 B(资料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法6附录 C(资料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台账7附录 D(资料性)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记录9参考文献10目次DB32/T 48232024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3、刘欣、李角榆、李慧、芮建雄、王琦、许竹青、陈荣、魏昆、蒋兢、周红缨、梅萍。DB32/T 48232024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基本要求,对组织管理、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宣传引导、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志愿者管理、信息管理、检查与评价改进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其他公共机构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4、文件。GB/T 19095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 55013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生活垃圾 household waste sorting在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注: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3.2 可回收物 recyclable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垃圾。3.3 有害垃圾 hazardous waste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3.4 厨余垃圾 food waste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3.5 其他垃圾
5、residual waste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3.6 生活垃圾收集点 designated municipal solid waste collection site在党政机关设置的用于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设备或容器的地点。1DB32/T 482320244 基本要求4.1 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4.2 应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分类标准。4.3 应发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带头作用。5 组织管理5.1 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物业服务单位、餐饮经营单位等相关方),明确相关管理部门及其责任人、联络人,
6、单位负责人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机构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5.2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贯彻落实上级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领导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制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措施,全面协调推动工作;制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设立工作目标;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等工作。5.3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配置管理、宣传引导、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志愿者管理、信息管理、监督检查,各环节以及各场所区域应有明确的管理部门和责任分工。6 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6.1 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投放距离、工作场所环境特点等因素,以及便于集中管理的要求,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设置还应符合安全要求,不占用消防通道,便于收运车辆安全作业等。6.2 生活垃圾收集点可设置垃圾收集房(亭)、垃圾箱、垃圾桶等设施设备或容器。生活垃圾收集点以外不宜再设置垃圾收集容器。6.3 生活垃圾收集点的设置区域及内容见表 1,相同区域宜采用相同的设置内容。表 1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区域及内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