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工作责任书防火工作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全区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规章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现向你单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如下: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建立义务消防组织。2、建立防火档案,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3、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巡查记录。4、与
2、其它单位合用同一建筑物,应与其它单位或产权单位订立合同,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建筑内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消防车通道畅通,明确维修、维护人及责任。5、对单位内动用明火应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程,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6、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3、。7、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停产停业整改。8、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9、保障室外消防车道及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修、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凡有自动消防工程的单位每年应进行年度检测。11、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12、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对职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13、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应急灭火和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14、发生火灾时,做到及时报警,杜绝经请示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再报警的错误做法,同时立即组织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15、按“防火墙”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提高单位“四个能力”。16、未按该责任状履行上述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单位自己承担责任,消防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单位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有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