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室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1 仪器设备购置(调拨)及验收安置制度(1)仪器设备购置(调拨)凡属固定资产的,由专人写出申请报告报领导审批,购入后应立即办理组固手续。(2)仪器设备到货后使用部门应立即组织使用、保管员进行验收,必须在付款前完成各项验收。(3)仪器设备验收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首先检查包装情况是否完好。(4)开箱时应尽量小心,不得损坏包装或箱内物品,并将包装暂时保存好,不得丢失,以便后用。(5)开箱后详细检查整机、附件、技术资料等是否齐全,然后检查使用电源是否符合标准,通电检测各项技术指标,合格后挂上相应标识,同时办理入帐等手续。(6)凡是
2、需要计量检定的仪器,需交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交付使用。(7)不能正常工作或技术性能指标不合格者,附件不齐全或损坏者,技术资料(包括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图纸)不齐全2或没有者,验收员可拒收并立即通知财务部门拒付款。(8)仪器设备经验收合格后,由技术负责人签收交保管人,如验收不合格,不准使用并办理退货手续。1.2 仪器设备建档管理制度(1)建档由资料管理员统一保管,其他人员需查阅,应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应及时归还,一般不超过 10 天;(2)仪器设备说明书一律归档,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技术指标等项摘抄、复印作为明细手册可操作细则;(3)凡是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履历、计量等有关资料都应存档。仪器设
3、备技术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外借;(4)设备档案应妥善保管,任何人借出不得损坏丢失,否则应追究责任,并予以赔偿;1.3 仪器设备流转与维护保养制度(1)仪器设备采用专管共用的使用管理制度;(2)仪器设备保管人员由技术负责人指定,使用人在使用仪器设备前,应征得保管人同意并填写使用记录,使用前后,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共同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定状态并办理交接手续;(3)保管人员应负责所管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3油,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隔一个月应通电一次,通电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1.4 仪器设备日常使用及标识管理制度(1)仪器设备的日常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熟悉
4、操作方法,确认合格后方可上机工作;(2)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必须了解仪器设备现有技术状态是否正常,检验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工作电压是否符合要求,然后方可通电使用;(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认真及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书写清楚、详细、规格统一;(4)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不得带病运转;(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损坏原因记录,送维修部门维修,不得擅自拆卸;(6)经维修的仪器设备正常工作后,应由计量部门重新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7)仪器设备维修后,要记录维修情况履历表,交资料保管员存档;(8)合格:仪器设备
5、经过计量检定,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要求4的仪器设备应挂合格标志;(9)准用:凡在用仪器设备某个指标不合格,而其主要技术指标合格,且不影响正常使用、不影响检测质量的以及不作为定量的仪器设备应挂准用标志;(10)停用:凡主要技术指标不合格,且影响检测质量的或停用的仪器设备及故障待修的仪器设备应挂停用标志;(11)仪器设备的标志由计量管理人员根据计量检定结果粘贴,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改;1.5 仪器设备周期检定及溯源制度(1)由计量部门对所用仪器设备按实际情况制定出周期检定计划并建立计量器具检定一览表,检定后给以“合格证”、“准用证”和“停用证”明显标志;(2)仪器设备在检定期内损坏,修复后必须重新计量检
6、定,合格后方能使用;(3)仪器设备的检定周期按该仪器设备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执行,无检定规程的可按仪器设备说明书等技术文件提供的检定方法和周期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年。仪器设备在周期内使用中出现失准或可疑情况时,应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商讨处理。向外单位借用的精密仪器设备,本单位一时无法检定的,可以对原检5定报告进行分析认可;(4)检定后的仪器设备(包括合格证)交使用部门使用,检定证书存档;(5)计量用标准器具必须定期送至国家或上一级计量单位检定,超过检定期的标准计量器及仪器设备不准使用,计量人员和使用人员应相互制约。2、样品管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2.1 取样人员或外来委托人员将样品送至试验室时均应填写试验委托单,样品管理员在接收样品时,应查看样品状态,如样品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等级等,并清点样品,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附件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样品的性质和状态是否适宜于所检项目,确认无误后,按规定编号作好标识;2.2 试验员接收样品时,应按照试验检测标准规定对样品封样状态、取样数量、规格型号等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准用于试验,同时要求取样人补充或重新取样;2.3 试验前需要进行加工的样品应严格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