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验及检验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检查作业1.1 按规定配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时,应严格按该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执行该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2 不允许在机床开动和未停稳前,使用量具测量。1.3 所使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和仪表,应由电工接通电路。不允许自行接临时线或将导线插入电源插座。1.4 检查所用的工具和已检查完的成品、废品,应分别整齐稳固地放在指定的位置。1.5 检验台和检验场地,应清洁、宽敞。使用照明灯电压不允许超过 42V。1.6 检查工件时,注意周围是否有不安全隐患。1.7 登高作业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后再工作。2.长度计量作业2.1 仪器开启前,应仔细检查各部件
2、是否正常,检查电压是否匹配,如发现故障,应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2.2 操作仪器应严格按说明书及操作规程进行,非本专业人员不允许使用。2.3 操作下列贵重仪器应注意的事项:2.3.1 使用工具显微镜时:2.3.1.1 装卸仪器附件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伤主机、划伤工作台表面,附件安装前应擦净;2.3.1.2 装夹较重工件时,应两人装夹,并在工作台面盖上保护板(木板等),以防工件落下,碰坏工作台及出现伤人事故;2.3.1.3 使用双管显微镜时,升降臂架应注意物镜高度,更换物镜时更应小心,避免物镜碰触工作台及工件。2.3.2 使用表面粗糙度检查仪时:2.3.2.1 传感器(探头)及驱动杆,应防止震动
3、与冲击,取放探头应小心谨慎,不允许落地摔坏;2.3.2.2 在测量过程中,应等驱动杆停止运动后方可换档。2.4 计量仪器及器具用完后擦净、保养、放回原处,并盖好防尘罩。2.5 用完计量仪器应关掉电源。2.6 夏季进入恒温间作业前,按规定穿好防护用品。2.7 到作业现场巡回检定、工程测试,应穿戴劳保护具。2.8 检定入库齿轮、刀具时(包括修磨后的)应带上皮手套,稳妥拿、放,防止割伤手或滑落砸脚。修理计量器具时,应穿戴劳保防护用品。3.理化试验作业3.1 化验室化学分析3.1.1 配制稀硫酸时,应戴耐酸胶皮手套,并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在配制过程中应将硫酸缓缓加入水中,不允许相反次序操作。3.1
4、.2 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3.1.3 所有化学药品及试剂瓶应有标签,有毒药品应严格管理并有明显标记。3.1.4 如标签模糊,应以气味鉴别试剂时,鼻孔应偏离试剂瓶口,用手轻轻煽动,不允许直接对准瓶口。3.1.5 凡有挥发性气体的化学试验,应在有通风口的工作台上操作,如通风装置失控时,不允许操作。3.1.6 折断玻璃管(棒)时,应戴好手套,以防伤手。3.1.7 进行化学试验,应着装整齐,不允许裸露皮肤。如磷酸、盐酸、硝酸等腐蚀性物质触及到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及时到医院处置。3.1.8 非作业人员不允许进入化验室,不允许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或进行与化验无关
5、的活动。3.1.9 化验室内应配有消防器材,化验人员应会使用、会报警。一旦发生火灾,应首先关闭电源,撤除热源,采取一切措施灭火,如化学物品着火不允许用水灭火。3.1.10 使用氧气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使用规则。3.1.11 化验室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严加管理集中存放,不允许乱扔乱放。3.1.12 化学物品用后一定归放原位,不允许混放,以防产生其它化学反应,引起不良后果。3.2 化验室电气设备3.2.1 使用电气设备,应先检查开关及仪器设备,应使各部分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2.2 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应将开关扣严或拉下,防止造成“缺相”供电。3.2.3 更换保险丝时,按负荷选用适宜的保险丝,不允
6、许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3.2.4 电气开关箱内,不允许放任何物品。检查电气开关箱所连接的各分析室的电气线路时,除将电气线路切断外,还应在电气开关的手柄上挂警示牌:“线路检修,禁止供电!”,或派专人在电气开关箱处监护,以免因误送电造成检修人员触电事故。3.2.5 不允许用导电器具清扫电器和用湿布擦洗电器。3.2.6 凡电器动力设备超过允许温升时,应立即停止运转。3.2.7 管式和箱式高温电阻炉的两端,以及高频感应炉工作线圈的外部,应设置安全防护罩。安全防护罩不允许随意拆卸,以免发生触电事故。3.2.8 凡使用 110V 以上电源的仪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安装接地线。3.2.9 不允许将水洒在电气设备上。不允许用湿手分、合电气开关或接触电气设备。3.2.10 化验室供电系统的维修和保养,应由专业电工负责。3.3 有毒物品使用3.3.1 毒性强烈物质包括:砷及砷化物、氰化物、汞及汞盐、铅及铅盐、氟化物、白磷及磷化物、二硫化碳、钾、钠、氨的氯酸盐、所有的有机试剂。使用时,应特别注意安全。3.3.2 凡可能产生有毒气体和刺激性气体的操作,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3.3.3 氰化物、砷化物等“剧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