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含电焊、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 一般安全规定1.1 使用电焊修理机电设备时,必须注意机电设备外壳有无良好的接地,以防操作者触电。1.2 焊接装有易燃易爆和有毒品的容器,必须先彻底清洗,将盖打开,否则不准焊接。1.3 在焊接装过有毒物品的容器及一般金属容器内作业,必须加强通风措施,必要时可佩带防毒面具,并有人监护方可作业。1.4 在焊接的场所内不准有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1.5 不准焊接密封和内有压力(液体和气体)的容器。1.6 带电的设备禁止焊接作业。1.7 不准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场地附近和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室内进行焊接作业。1.8 电焊工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应经常检查有
2、无漏电现象,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其线路绝缘必须良好,一次线路长度不得超过 5 米。1.9 夹焊条的夹子必须绝缘良好。1.10 电焊机移动时应切断电源。1.11 焊接的容器内或作业地点较潮湿时,作业应采取必要的绝缘防护措施和专人监护方可作业。1.12 打火前必须戴好电焊帽,并告诉辅助人员躲避弧光。在清除铁锈或溶渣时,应戴好防护眼镜。1.13固定焊接场所周围必须有防护挡屏,高空作业须戴好安全带或设脚手架。1.14 下雨时禁止在露天条件下进行焊接。1.15 工作中断时,必须切断电源。下班时要清理现场,熄灭火种。2 气焊工工作前对乙炔瓶、氧气瓶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2.1 检查气压表、减压阀、回
3、火防止器是否完整有效。2.2 乙炔瓶、氧气瓶禁止放在高压线及吊车下,不准放在马路及人行道上。3 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3.1 氧气瓶不准放在易跌落和外来物撞击的地方,禁止在日光下暴晒及受高温。3.2 氧气瓶禁止与油类接触,不准和易燃物品(包括气体)同放一处,空、重瓶要分开存放。3.3 氧气瓶要存放牢固,要有防震橡胶垫圈,禁止肩扛、滚动,应有专用的小车搬运。3.4 氧气瓶内的气体不准全部用光,要留有不小于 0.5公斤的剩余压力。3.5 气瓶口必须有完整的安全帽,保持瓶阀螺纹良好,装表前要先开启风门吹除赃物,再装表,表接完好后,应慢慢打开气门。开闭气瓶风门和气压表,人体头部要侧在气瓶一旁,以免漏气和
4、滑丝把表打出伤人。4 焊割工作中严守以下规定:4.1 如用氧气和乙炔带时,严防氧气充入乙炔气体中,必须在点火使用前,排出氧气和乙炔的混合气体。4.2 使用氧气和乙炔带焊、割时,必须首先检查泄吸能力,即打开乙炔阀门低于氧气阀门,拔下乙炔带,用手指按在乙炔进口上,检查吸力大小,如无吸力,应停止使用,进行检查。4.3 在容器内焊、割临时停止工作,要将焊、割把子关好(或带出容器),以防乙炔在容器内爆炸。4.4 乙炔和氧气瓶不得存放在一处,其距离不得小于 5米,与火源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4.5 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或架设脚手架。4.6 乙炔、氧气软管接头要严密,不得漏气,不准接触油类、金属溶液、
5、高温管道。横过马路或坑道时要加护盖。4.7 由于焊、割嘴被熔化金属堵塞或火焰不正常,焊、割温度过高时,为了防止氧气逆流发生爆炸,应立即先关乙炔阀,后关氧气阀,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冷却。4.8 不要在水泥地上焊、割,必要时在物件下垫铁板,以防水泥飞溅伤人。4.9 如果在坑道内进行焊、割工作,氧气瓶和乙炔瓶要分别放置在工作地点附近无作业的巷道内,并要设有红灯警告标志,如无此条件,必须放在来往人行巷道内时,应在放置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巷道两头 2 米以外,要设明显的红灯信号。4.10 在主要运输巷道、竖井、斜井内进行焊、割时,必须停止运输和提升作业。5 坑内(或井下)焊接工作结束后,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运出坑内,不准在坑内存放,禁止在人员上下班集中地点临时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