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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航拖一拖二驾驶及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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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349505 上传时间:2024-09-21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7.7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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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航拖一拖二驾驶及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开航前的准备1.1 船长、轮机长平时必须掌握甲板航行设备及主机各种设备完好情况,确保船舶适航。1.2 当接到工程部或车间的开航指令后,由值班船员通知各船员各就各位,作好开船前准备。1.3 船长根据航道、水文、气象、船舶等综合情况,提出是否适航意见,报工程部,并会同轮机长制订开航作业方案。1.4 船长指定一名船员到海事部门办理船舶离港(返港)或拖航作业签证。1.5 船长简明扼要向全体船员布置本航次作业内容、作业方式及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方案。1.6 轮机员主机备车、各设备处于待用状态。1.7 开启助航仪器及通讯设备:1)开启对讲机;2)远航作业要开启高频

2、电话;3)开启测深仪;4)夜航时,打开航行灯,拖带作业时打开拖带灯;5)调试缆机、扩音器、电话等设备。1.8.开启航行操作系统:1)打开操作总电源;2)按下主操纵电源按钮;3)观察各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4)将主操纵手柄旋转 360 度观察螺旋桨位置主灯是否与主操纵手柄旋转方向一致,停止位置是否与主操纵手柄位置一致;5)与机舱校对车钟,当车钟指向航行位置时,将离合器开关停放在“合”的位置。此时船舶可以随时启航。1.9 记录航行日志:1)开航船员姓名;2)出航日期时间与出航任务;3)备车时间;4)天气情况;5)被作业船舶情况及性能等。2.启航2.1 启航前甲板部人员应检查船岸间、船与船之间是否有连

3、接物(如电缆、跳板等)。2.2 船长(驾驶)通知水手解缆。2.3 慢速离开码头、他船或墩。2.4 解缆后水手应在主甲板或驾驶台协助了望,巡查。3.航行3.1 甲板部航行中的职责3.1.1 航行时全体船员必须听从船长或移泊员的指挥,驾驶员和水手注意了望,随时监视一切助航仪器显示情况。在作业过程中,要考虑本船自身的安全,在此前提下,听从被作业船舶的引水员或船长的指挥,及时完成所需的动作。主要环节要记录在航行日志上。3.1.2 值班驾驶员负有安全航行的法律责任,值班驾驶员航行中应:3.1.2.1 必须严格遵守内河避碰规则和当地海事部门的规定,确保船舶安全航行。3.1.2.2 坚守岗位,在任何情况下,

4、如无船长同意或其他驾驶员正式接替,不得擅自离开驾驶台。3.1.2.3 船长虽在驾驶台,但船长未声言由其指挥或驾驶前,驾驶员不得认为已被船长接替而放弃履行的职责。3.1.4 保持不间断的有效了望,密切注意周围情况,避免出现紧迫局面。3.1.5 经常测定接近船舶的方位,如或可能有碰撞危险时,应按避碰规则处理,当需要采取避让行动时应积极地、及早地、大幅度地进行,以宽让来船,保证船舶安全航行。随后还应查核避碰行动的效果。3.1.6 随时使用安全航速,当能见度不良时,应遵守雾航守则,谨慎驾驶。3.1.7 为避免碰撞或应变需要,应及时果断地使用车、舵,声光信号,并随时报告船长。3.1.8 注意避让各种漂浮

5、物。3.2 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报告船长,必要时可先采取果断措施:3.2.1 能见度不良或预料即将不良时。3.2.2 对通航条件或他船舶动态有疑虑时。3.2.3 主机、舵机或任何主要的航行设备发生故障时。3.2.4 大风浪来临或出现危及航行安全的任何情况时。3.2.5 发生火警、人员落水或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3.2.6 其他紧急情况或对当时情况感到疑虑时。3.3 甲板部、轮机部航行中的联系3.3.1 主机试车值班轮机员必须事先征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值班驾驶员确认船尾无障碍物,系缆情况正常时,方可通知机舱试车。3.3.2 机舱备好主机后,方能回复驾驶台的“预备车钟”,已回“预备”车钟即应保证主机

6、随时可动。3.3.3 轮机部如转换发电机并电,或遇有特殊情况需暂时停电减速或停车等,均应事先通知驾驶台,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但发生紧急毁灭性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可在采取措施的同时,通知驾驶台。3.3.4 值班驾驶员预测有风暴来临时,应立即通知值班轮机员。遇大浪打空车主机须减速时,值班轮机员应通知值班驾驶员,并通知轮机长。3.3.5 短时间停用主机,值班驾驶员应将其原因通知值班轮机员。4.出入坞、移船及拖带作业4.1 作业前,工程部总调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部门及涉及船舶,明确作业方案及时间要求,对重要的移泊作业,总调度应在作业前 4 小时组织相关人员开会,部署安全防范应急措施。4.2 拖轮人员按本规程 1.6 至 1.8.5 做好航行、助航及船舶其它设备的检查准备工作。4.3 全体参与作业人员(包括水手、码头工、民工)必须正确穿戴好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防护手套、救生衣等劳动防护用品。4.4 作业过程中,工程部总调度负责现场监督工作,移泊员要改变作业方案,必须经总调度同意,其他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移泊员的统一指挥。4.5 水手、码头工、民工撒缆前要先与对方打招呼,并注意码头及船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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