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目录1 适用范围.1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13 规范性引用文件.14 术语和定义.25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46 应急预案编制内容.67 格式和要求.16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1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工业园区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在强化园区风险管理,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园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规定环境应急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作出有序响应,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本导则适
2、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工业园区,包括:分布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工业园区。本导则不适用于分布有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单位的工业园区。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环境应急救援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求实求严的思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园区内外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的安全和稳定。组织
3、实施环境应急救援活动的基本原则为: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规范运行、标准操作、快速反应、救援高效。3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 第 1 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2003 第 2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
4、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
5、规、规章和标准。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4.1 危险物质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4.2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4.3 环境风险源指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4.4 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
6、别敏感的区域。4.5 环境保护目标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4.6 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4.7 次生衍生事件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事件。4.8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4.9 应急救援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4.10 应急监测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4.11 恢复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4.12 应急预案指根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的预测,而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