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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 保洁服务规范DB3304T028-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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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080.99 CCS A 20 3304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标准 DB 3304/T 0282024 代替 DB 3304/T 028-2018 机关事务管理 保洁服务规范 Administration of government offices affairs-Specification for cleaning services 2024-03-15 发布 2024-04-15 实施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 3304/T 0282024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 33

2、04/T 028-2018机关事务管理 保洁服务管理规范。与DB 3304/T 028-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范围”(见第 1 章,2018 版的第 1 章);b)在“术语和定义”中删除“保洁服务人员”、“保洁服务管理”(见 2018 版的 3.4、3.5);c)删除了基本原则(见 2018 版的第 4 章);d)更改了“服务基础”的名称,并将 2018 版有关内容更改后纳入(见第 4 章,2018 版的第 5 章、第 6 章);e)更改了“服务提供”的名称(见第 5 章,2018 版的第 7 章);f)更改了“服务质量的评价与改进”(见第 6

3、章,2018 版的第 8 章);g)更改了区域分类保洁服务质量要求内容(见附录 A,2018 版的附录 A);h)更改了办公室保洁服务过程不合格操作示例(见附录 C,2018 版的附录 C)。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嘉善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俊、沈贞娅、沈东辉、卢梦霞、王东辉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7年首次发布为DB 3304/T 0442017;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 3304/T 0282024 1 机关

4、事务管理 保洁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保洁服务的服务基础、服务提供、服务质量的评价与改进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保洁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供应方 supplier 提供保洁服务的组织。3.2 需求方 demander 要求保洁服务的组织。3.3 保洁服务

5、 Cleaning service 对保洁区域范围内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的活动。4 服务基础 档案资料管理 4.1 4.1.1 供应方应建立人员档案,包括保洁服务供应方信息、保洁服务管理人员信息、保洁服务作业人员信息等。4.1.2 供应方应建立业务档案,包括保洁服务上岗作业记录、保洁服务作业日常检查记录等。4.1.3 供应方应建立保洁用品台账,包括保洁用品购买信息、出入库及使用台账。4.1.4 供应方应严格管理需求方信息,不泄密。设备及耗材管理 4.2 供应方应做到以下内容:DB 3304/T 0282024 2 i)满足所提供服务必备的专用设备以及保洁工具,并

6、应按照需求配备设备、设施及用品并处于完好状态;j)组织作业人员对重要设备、设施、工具做详细的自查、自检与维护保养。对专用设备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检查和维护工作;k)为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等用品;l)对需求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使用;m)对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应设有专人妥善保管,出入库和使用情况应有详细记录,交接手续齐全、完整。人力资源管理 4.3 4.3.1 人员 4.3.1.1 选聘 供应方应根据岗位配置专职人员,在选聘时应考虑但不限于下述要求:a)身体健康状态;b)受教育程度;c)实际工作经验、技能;d)沟通表达、应变能力;e)保密要求;f)其他行为素质等。4.3.1.2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要求主要包括:a)具备与履行管理职责相匹配的文化水平;b)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保洁服务经验;c)熟悉保洁服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d)具备指导作业人员的能力。4.3.1.3 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要求主要包括:a)具备所负责保洁工作的基本知识,并经过专业岗位培训;b)熟知相关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程;c)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4.3.2 培训 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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