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商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办法一、对业主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一、对业主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第一条:必须明确并落实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企业要按照“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外委队伍选择、入场(厂)管理、过程监管、后评价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并落实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招标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以及项目属地(单位或中心或车间)的管理责任。严禁出现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关键作业环节监管失控、安全和质量验收流于形式等情况。属地单位每日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业务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每周对施工项目
2、(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第二条:必须有专人每天对外委人员进出厂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外委人员准入管理,杜绝未履行入场(厂)审批手续人员进厂。企业必须有专人对外委人员进出场(厂)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重点检查外委人员是否履行入厂手续、持证上岗、人证一致、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员是否依规配置、上岗到位,外委队伍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变更、离场(厂)。第三条第三条 必须有专人对外委队伍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严格外委队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的管理,做到入场(厂)时百分之百检查、百分之百建立台帐,杜绝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业务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人
3、检查外委队伍的班组是否按作业方案规定配齐所需工器具;每月检查各班组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使用情况,是否定期检验、试验,是否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不正确使用工器具,特种设备是否配有许用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自制工器具是否进行计算并进行荷载试验和评估。安监部门每月对工器具、特种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交出确认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装置能量隔离和置换方案并确保落实,中心(车间)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对每处工艺交出点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满足防着火、防爆炸、防中毒、防室息等要求;严禁能量隔离不到位、化工品置换不彻底情况下的作业,生产部门、机动部门每周进行抽查,
4、安监部门每周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必须加强进入受限空问作业的安全管理。受限空问作业做到能量隔离彻底、通风置换有效、检测分析合格、防护措施到位。在每个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安全视频监视系统和危险气体实时监测系统,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全程监控;严禁无监视监测情况下的许可作业。项目或中心(车问)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安全员对每个受限空间作业点进行联合检查,生产部门、机动部门每周进行抽查,安监部门每周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 必须由专人在作业前对已办理作业票进行全面审核。重点检查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射线作业等特殊作业许可和岗位标准作业流
5、程是否满足要求,制定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面、有效,安全措施是否全部落实;检查特殊作业许可证是否存在代签情况,作业人、监护人、作业负责人、签发人资格能力是否符合要求,作业许可相关人员是否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第七条 必须有专人对每个作业现场进行监管。重点检查外委队伍班前会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预控措施,是否落实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射线作业等特殊作业的专项安全措施,是否超时间、超范围作业、违章作业、擅自变更作业方案和人员。业务部门每天检查违章作业、无票证作业、作业人员冒名顶替等情况。安监部门每周进行专项监督
6、检查。第八条 必须有专人对外委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检查外委人员入厂三级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培训及考试的内容,形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代考现象,必须有专人每半月参加外委队伍班组安全活动,对政策法规、上级要求、安全规章、技术要求进行宣讲,并指导其开展安全作业、岗位技能、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工作,必须有专人每月对特种作业人员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安监部门每月通过查看记录、现场考问、组织考试等形式对教育培训效果进行检查评估。第九条 必须有专人每周对外委队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外委队伍各班组是否配齐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护目镜、耳罩(塞)等劳动保护用品,是否有效合格、正确使用;检查安全网、安全绳、安全通道、安全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按规定配置使用,涉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抽堵盲板、射线、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的班组是否按规定配置防烫伤、防酸碱、防射线等工作服、空气呼吸器、个人剂量检测器等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安监部门每月进行安全督查。第十条第十条 必须有专人每月对外委队伍班组应急管理进行检查。检查外委队伍每个班组应急预案和月度演练方案编制情况,有专人参加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