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维修管理制度1、目的目的为保证生产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管理。3、职责职责3.1 设备科负责对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管理。3.2 使用单位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3.3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4、控制程序、控制程序4.1 分类根据设备检维修的内容划分为小修、中修、大修。4.1.1 设备小修:是对设备设施的易损件或一般缺陷进行维护性的检查和修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4.1.2 设备中修:对设备设施的某些主要部件进行
2、更换或修理,保持两次大修期间的应有能力。4.1.3 设备大修:是对设备设施进行彻底修理,恢复和提高设备性能,改善设备技术状况的检修。4.2 检维修计划设备科每年的 12 月份根据生产任务、设备检维修间隔期等制定下一年度的检维修计划,报主管负责人审批。在编制检修计划同时,分别编制备品备件、材料计划及工机具使用计划。在检修计划中要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4.3 检维修管理检维修分为按计划进行的检维修和处理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维修。4.3.1 检维修前的准备4.3.1.1 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设备科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
3、修组织,并会同设备所在车间进行危害、有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4.3.1.2 设备检维修作业前应办理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4.3.1.3 设备检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4.3.1.4 检维修前的交付手续由设备所在车间办理。静止设备清理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维修安全要求。4.3.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内容4.3.2.1 检维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4.3.2.2 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
4、对策。4.3.2.3 检维修作业中身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4.3.2.4 检维修作业项目、任务、检维修方案和检维修安全措施。4.3.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4.3.3.1 安全检查和措施应详细填写在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上。4.3.3.2 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4.3.3.3 转动设备检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并加锁。4.3.3.4 对检维修中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
5、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4.3.3.5 对检维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4.3.3.6 对检维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需探伤后方可使用。4.3.3.7 对检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4.3.3.8 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水源。4.3.3.9 对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4.3.3.10 应将检维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4.3.3.11 应检查、清理检
6、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4.3.3.12 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4.3.4 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4.3.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4.3.4.2 检维修作业的各工种应遵守相关安全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4.3.4.3 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4.3.4.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维修时,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当班班长联系沟通,防止异常情况发生。4.3.4.5 对设备检维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3.5 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4.3.5.1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4.3.5.2 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取情况。4.3.5.3 因检维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4.3.5.4 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