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目的为供电与电气设备设施安全,保障生产安全运行,防止发生触电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供电、用电设备设施及供电输送系统的配置、运行、维护保养。3、职责、职责3.1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供电及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供电任务完成过程,对发电、供电、用电设备安全运行进行考核评价。3.2 电仪车间负责执行发电生产安全制度,为生产提供用力保障。3.3 生产技术部、设备科、电仪车间负责向生产车间、后勤送电,完成供电任务,维护保养供电、用电设备设施。3.4 用电单位负责执行电气设备运行规程,实施用电设备设施的监控。4、供电安全标准、供电安全标准
2、序号序号标准标准1建立变电站运行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等规程及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在电气主控室内,必须有高压一次系统图、模拟操作图。在变、配电室内,应有本系统的电气一次系统图。2凡有人值班的变配电室,每班至少巡视一次,无人值班的变配电室,每周至少巡视一次。巡视应在用电高峰时间进行,并作好记录。3变配电所负责人、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进行监督性巡视检查和夜间巡视,并做好记录。4应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包括电气图纸、负荷资料)以及运行、检修、预试中的各项记录(包括设备缺陷记录),并妥善保存。5高压电气设备、变压器油及电缆应定期进行预防性试验。试验报告应存档保管。变配电所的绝缘
3、靴、绝缘手套、绝缘棒及验电器的绝缘性能,必须定期检查试验。6变电站和配电室不得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场所及贴邻其建造,如必须贴邻建造则不应有门、窗、孔、洞与其相通。7室内安装的变压器应有足够的通风,避免变压器温度过高。8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严密,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类小动物进入的插板式网罩。9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必须有可靠的操作控制电源,以保证在故障时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能可靠的动作。10配电、控制、保护用的(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均应接地。11各开关所、变电站、变压器室门上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12构筑物中电缆引至电气柜、盘或控制屏、台的开孔部位,电缆贯穿隔墙、楼板
4、的孔洞处,均应实施阻火封堵。13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当水平敷设时,其至地而的距离不应小于 2.5 米;当垂直敷设时,其至地而的距离不应小于 1.8 米。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有防止电缆被机械损伤的措施。14金属电缆桥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或接零(PEN)可靠。15企业应设置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的收集和处置设施。16焦化厂应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总氰化合物、氨氮等应符合排放标准。5、运行安全、运行安全5.1 电工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5.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安全运行规程,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
5、用品,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5.3 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执行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5.4 定期进行检查,发现电气设备问题及时消除。5.5 现场要配备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5.6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6、电气操作安全、电气操作安全6.1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6.2 变电站必须制订现场运
6、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6.3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6.4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6.5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6.6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6.7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6.8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 10KV 以下为 1.5 米、10KV 以上为 3 米。7、临时电气线路安全规定、临时电气线路安全规定详见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范8、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管理规定8.1 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移动使用的电器用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8.2 移动电具专人负责保管,保持电具、电源引线、插头、插座等电器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可靠。8.3 引线及插头完整无损。220和 380电压的分别使用三芯或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