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100 U 0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XXXXXXXXX 船舶制造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Safe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important load lifting operation in shipbuilding (征求意见稿)2022-02-14 XXXX-XX-XX 发布 XXXX-XX-XX 实施 GB XXXXXXXXX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
2、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并归口。GB XXXXXXXXX 1 船舶制造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船舶制造重大件吊装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船舶制造重大件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船舶制造相关企业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CB 3660 船厂起重作业安全要求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重大件 important load 重大件的范围一
3、般由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及起重设备情况确定,为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吊物:a)单台起重设备吊装承载重量等于或超过额定起吊能力 90%;b)经济价值 1000 万人民币及以上,如船舶主机等;c)使用起重机联吊或两台起重机抬吊,其中有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超过其额定起重能力的 70%;d)使用三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e)超大体积类,外型不规则类和重心偏移类物件,如上层建筑物整体、液罐等;f)使用浮吊起吊。3.2 船体吊环 hull rings 为在吊装作业中起连接吊索具作用而设置在船体分段等构件上的金属结构吊环。3.3 特殊工况 special working condition 使用起重机联吊或两台起重
4、机抬吊,其中有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等于或超过其额定起重能力80%的吊场。4 一般要求 重大件吊装作业除应满足CB 3660中关于起重作业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第5章第7章的要求。GB XXXXXXXXX 2 5 管理职责 5.1 设计部门 设计部门负责编制重大件吊装施工工艺、方案,必要时组织评审,并将图纸和文件提前下发到相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5.2 生产管理部门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件吊装的方案实施、落实工艺要求及安全措施。5.3 质量管理部门 5.3.1 对重大件吊装用船体吊环和加强材的安装位置、数量和规格进行检验。5.3.2 对重大件吊装用船体吊环和加强材的焊缝进行探伤检验。5.4
5、设备管理部门 在重大件吊装前,对起重机金属结构、机构及零部件、液压系统、电气及电气保护、控制及操作系统、安全防护装置等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其符合GB 6067中关于起重设备的安全要求,并在吊装过程中派专人在现场,以便及时解决吊装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设备问题。5.5 吊装作业部门 5.5.1 严格执行设计部门制定的重大件吊装施工工艺和方案。应在吊装前检查吊索具、卸扣等起重吊运工具。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布置。5.5.2 吊装作业部门负责特殊工况重大件起吊确认单(参见附录 A)、重大件船体吊环装焊检验记录表(参见附录 B)、重大件吊装检查确认表(参见附录 C)、重大件吊装设备检查确认表(附录
6、D)、重大件吊装令(参见附录 E)的归口管理。5.6 安全管理部门 对重大件吊装现场环境、警戒设置、天气、水域状况以及确认程序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吊装作业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6 重大件吊装作业人员要求 6.1 重大件吊装起重指挥人员应为起重高级工或本单位指定的起重指挥专业人员。6.2 租用浮吊等起重设备的,应由租赁方安排专门人员操作,统一指挥。7 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7.1 特殊工况安全要求 7.1.1 联吊或抬吊时,各台起重机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 80%使用,超过额定起重能力 80%的按照特殊工况处理。7.1.2 特殊工况重大件在吊运前,应对吊运方案进行评审,技术总负责人进行书面审批,并经企业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在特殊工况重大件起吊确认单(见附录 A)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吊运作业。GB XXXXXXXXX 3 7.2 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确认要求 7.2.1 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确认流程如下:a)生产管理部门下达吊装计划;b)设计部门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并向吊装作业部门技术交底;c)船体吊环制造部门、安装部门按照设计部门图纸进行施工,对完成的船体吊环进行三级检验,确保无误,做好记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