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讲解了国家能源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编制的一系列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重点要求。该文件从2005年至2020年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中提炼反事故实践经验,结合现行标准和规范,提出了涵盖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爆破、场内车辆伤害、淹溺、灼烫、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管道吹扫、烟囱和冷却塔筒壁施工、锅炉和汽机大件设备吊装、太阳能热发电施工、液氨储罐泄漏、输电线路工程深基坑中毒窒息、倒塔、抱杆倾倒、跨(穿)越施工、索道运输作业、临近带电体作业
2、、陆上风电机组设备场内运输及施工、海上风电施工、泥石流、滑坡、崩塌、水电工程压力管道安装、竖(斜)井载人提升机械安装和使用、地下工程开挖作业等多方面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旨在通过控制风险、消除隐患,提升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该文件特别强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交底和验收过程,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到位。此外,文件还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施工机械设备的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适用于所有参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