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苹果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讲解了苹果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服务内容,包括服务组织的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风险控制和纠纷处理等方面。文件详细规定了服务组织的资格要求,如具备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农业技术力量和设备,以及具备苹果生产服务的信息收集、种植管理、病虫害监测预警等相关能力。在场所要求方面,文件强调了服务场所应具备固定的服务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并具备满足指导、咨询、培训服务需求的场地及配套设施。设施设备要求包括从事苹果生产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如割草机、施肥机、植保机、修剪机等,并建议安装机械作业监测传感器、GPS定位追踪系统或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信息化设
2、备。服务人员要求方面,文件指出服务人员应具备苹果生产服务的相关专业背景,熟练掌握苹果生产过程中的修剪指导、病虫害防治、施肥、旋地除草等多环节的专业知识和生产、管理、服务技能,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此外,文件还规定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苹果生产服务管理制度、投诉处理制度、服务质量可追溯制度、应急预案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苹果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适用于指导日照市范围内苹果生产社会化服务,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苹果生产主体提供具体的服务标准和操作指南。文件旨在提高苹果生产的社会化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降低生产风险,促进苹果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