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规范讲解了山东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该文件详细规定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的总体要求、调解组织的设置与管理、服务内容及其监督与评价改进措施。文件强调了调解服务的公正合法性、公开透明性、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平等自愿性和保密性。具体而言,调解组织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并设置接待窗口、调解室和办公室。标识方面,应在工作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识,确保内容清晰、样式统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调解现场应明示申请人、被申请人和调解员的身份,办公场所应摆放相关介绍和服务须知等资料。此外,文件还详细规定了调解受理范围、调解流程、调解纪律、服务时限、保密要求和服务承诺等内容。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服务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内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特别是那些希望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知识产权争议的当事人,以及负责调解工作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该文件为调解组织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调解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有助于提升调解服务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