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南翔镇蕴北公路1755弄6号场所“8.17”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2021年8月17日上午8时21分35秒,位于嘉定区南翔镇蕴北公路1755弄6号场所发生的物体打击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144.5万元。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的基本概况,包括涉事单位的情况和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恒域公司和铁大公司分别为机柜的制造商和采购商,双方多次合作。2021年7月30日,铁大公司再次向恒域公司订购了51台机柜,合同约定由恒域公司负责运输和卸货。8月17日,李芳月驾驶货车将5台防雷分线柜送至铁大公司,由卢斌操作堆垛车卸货,李芳月协助扶柜。在卸第三台防雷分线柜时,柜体倾倒将李芳月压在下面,导致其死亡。报告还详述了事故的救援情况,卢斌和同事迅速采取行动进行救援。嘉定区南翔镇蕴北公路1755弄6号场所“8.17”物体打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企业管理人员、物流运输人员以及所有涉及货物装卸作业的从业人员。该报告提供了详细的事故背景、原因分析和救援过程,旨在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