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1.5”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2020年11月5日上午9时50分许,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嵩山村132号上海上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的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1人重伤。调查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指出伤者张某在搬运货物时从二层投料口坠落至一层地面,坠落高度约4米。报告还列出了伤者的具体伤势,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四脑室及右侧侧脑室出血、左侧多发肋骨骨折、左侧胸腔积液,并依据相关标准将其定性为重伤。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手段,查明了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未对废弃投料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间接原因是公司未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排查制度和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最终,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建议区应急局依法给予公司总经理赖昭炘个人行政处罚。报告还提出了事故预防与整改措施,强调公司应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及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海上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1.5”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塑料制品制造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高处作业风险的企业。该报告可作为其他企业安全管理的参考,帮助其识别和消除类似安全隐患,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同时,该报告也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为其提供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典型案例,以便更好地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