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盐专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讲解了针对食盐专营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和裁量情节。该文件详细列出了六种主要的违法行为及其对应的处罚依据和裁量标准。具体包括: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范围销售食盐以及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对于每一种违法行为,文件根据不同的情节(如初次违法、再次违法、货值金额等)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包括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及可能的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证书等。天津市食盐专营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适用于天津市内的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以及从事食盐相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该文件为盐业主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和裁量标准,有助于规范食盐市场秩序,保障食盐安全。同时,该文件也为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合规操作的指导,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