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村)应急避难场所评价规范DB6101T3167-2023讲解了西安市社区(村)应急避难场所的评价标准和程序,旨在确保这些场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该标准涵盖了评价的一般规定、评价程序和成果处理等内容。在一般规定中,明确了应急避难场所评价包括自查评价和专业评价两种形式,自查评价由避难场所管理单位或运维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业评价则由避难场所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组织行业专家或专业机构进行。评价内容包括选址、布局、设施、面积指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日常管理和预案管理六个方面,每项评价指标分为符合(A)、部分符合(B)、不符合(C)三个档级。评价程序包括制定方案、实施评估、得出评价结论和编制报告四个步骤。资料核查、现场勘查和分析会商是实施评估的主要方法。最终的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分别对应不同的处置措施。合格的场所继续使用,基本合格的场所需要改造完善,不合格的场所将被取消避难功能。社区(村)应急避难场所评价规范DB6101T3167-2023适用于西安市的社区(村)应急避难场所的设置及运行管理情况的评价。该标准为相关管理部门、避难场所管理单位和运维单位提供了明确的评价依据和操作指南,有助于提升应急避难场所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发挥避难功能,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